很多朋友很喜欢《前任成了我足浴店的客人》这部小说推荐风格作品,它其实是“狗爪子”所创作的,内容真实不注水,情感真挚不虚伪,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前任成了我足浴店的客人》内容概括:时景严喜欢穿白衬衣,不爱说话,总喜欢低着头,看着我不爱看的书物。偏偏我就喜欢他的这份无趣,喜欢他偶然抬起眉头的清冷疏离感。后面我觉得挺熟络了,直接挽住他:“冤家哥哥,都这么熟了,在一起一个不?”他略微僵住,目视前方的同时一把从我怀里抽出自己的手,还让我自重。我觉得失败的原因,就是和他还是不够熟络...

前任成了我足浴店的客人

精彩章节试读


我和时景严从小就是邻居,但两家之间没怎么来往。
他家是书香世家,我家是做烟花的小生意人。
他妈总嫌我们家粗门五六的大嗓门,我哥嫂嫌她家矫情。
我不同,大人吵他们的,我借着看大人的戏逐步靠向我喜欢的那个人,站在他身边喋喋不休,和他说话。
时景严喜欢穿白衬衣,不爱说话,总喜欢低着头,看着我不爱看的书物。
偏偏我就喜欢他的这份无趣,喜欢他偶然抬起眉头的清冷疏离感。
后面我觉得挺熟络了,直接挽住他:“冤家哥哥,都这么熟了,在一起一个不?”
他略微僵住,目视前方的同时一把从我怀里抽出自己的手,还让我自重。
我觉得失败的原因,就是和他还是不够熟络。
在我哥嫂的支持下,邻居吵架大戏上演的频率越来越高。
被他妈发现我的小心思后,她把时景严送得远远的,去外地上大学。
直到我追过去,缠够他三年,他才答应我。
我傻乎乎地以为,是时间的魅力,让他对我产生了感情。
可那天,我听到他和他妈打电话说,他嫌我这种暴发户不思进取,还很嫌我烦。
我被伤了心,本来还想再坚持下的。
可那一年,我家突然没了。
我哭得死去活来,没有告诉时景严。
后来他来找我,问我为什么不理他。
我开口的第一句就是:“分手吧。”
他问我为什么。
我回答他,他太无趣了。
他黑着脸,然后答应了。
后来不知怎的,传出我是为了和另一个男的在一起,才抛弃的时景严。
可都不重要了,时景严才不会介意,因为他从来就没喜欢过我。
因为家里的烟火厂爆炸,我哥嫂没了,还波及伤了几个工人。
家里能掏出来的钱,我都拿出来还了,可还是不够。
为了还钱还有养家,我只好跑去大城市打工。
出发那天,我删完时景严所有的联系方式,才把手机卡扔了。
能再见到他,是我属实没想过的。
不过他终于做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律师,还名声大噪,挺好的。
只是我没想到,陈子涵也像我一样缠着他这么多年,不过她这个小鸟依人般的富家千金,时景严总不会嫌她烦了。
外面大雨滂沱地下着,我深吸口气,压下烦躁。
快五点了,我还得去接人。
我焦躁地跺了下脚,准备回店里借把伞。
回身之际,我眼尾扫到那具熟悉的身形,身体一个绷紧又迅速回过身,背对着时景严。
“一会就停了,等一会吧。”
他上前一步,和我并排站着。
我捏紧手心,大气不敢喘。
好在我还戴着口罩,好在他还没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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