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说《惊悚游戏:从被女鬼追杀开始》晚风中的二十七免费在线阅读

小说:惊悚游戏:从被女鬼追杀开始 小说:悬疑 作者:晚风中的二十七 简介:一场诡异的游戏,让负债的陈一阴差阳错穿越回古代他本以为还债这事情,只要穿越回古代,就可以欠钱不还。可谁知,穿越后,那女鬼告诉陈一,不仅今生的债要还,上辈子,上上辈子的债也要还。本就怕鬼的陈一瑟瑟发抖:姐姐,求放过啊~ 角色:状元郎,周围 惊悚游戏:从被女鬼追杀开始

《惊悚游戏:从被女鬼追杀开始》第1章 从负债到状元郎免费阅读

呃?为什么会这样?

我苦笑着扯了扯自己这一身红衣,满头雾水。

自己现在正坐在马车上,马车前那小厮竟然喊着“状元郎驸马爷新知府上任喽!”

状元郎驸马爷?这又是什么鬼?现在的我不应该是到处躲债创业失败的毕业生吗?

怎么就一转眼成了这状元郎驸马爷了呢?

打眼望去像这样的小厮,少说有十几个人,都跟在马车旁,场面排场的很。

周围的百姓,有的身着长衫挑着扁担,有的袒胸露乳伏在猪肉案前面。议论不已,无一不一脸艳羡的看着我。

等等,让我捋一捋。

满头雾水之际,一拍脑袋,大喜过望,恍然大悟!

莫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源自那条来自深夜的短信?

我,大学毕业生。21岁的年纪,创业失败负债50万可不是小事,什么?你问我父母会不会给予财政支持,开玩笑,我呢,创业的原因就是想要出人头地,然后让那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看看,准确来说是不负责任的养父母,自己没有他们也过的很好,甚至比他们还要好。

但是,初生牛犊的我失败了,现在,没有再次创业的勇气,面对着要打工十年才能还清的欠款慢慢失去动力,只能蜗居在出租房中躲着那群要债的人。

创业失败的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整日窝在床上,手机开启飞行模式拒绝所有来往,饿了就起来吃些东西,不饿就玩会单机游戏继续睡觉。

一星期前,凌晨四点,开着飞行模式的手机突然传来熟悉的来电铃声。没多想,就迷迷糊糊的接了电话,一时竟忘记自己开启飞行模式是无法收到来电的…

“喂喂,是陈一吗?”先是一阵刺耳的电流声,然后是一个沉稳的男声传来。

“是,我是…”我迷迷糊糊的回了一句。

“七天后,下个星期一,凌晨四点整,来红海街尽头,遇到墙,左拐,一家立着‘水间理发’的仓库,这里会进行一个游戏,赢了游戏,就会获得1000万。”话音刚落,对面就挂掉电话,不待我询问任何问题。

1000万回荡在颅内,像一剂炸药,让我瞬间清醒,我清楚的明白钱意味着什么,50万能够还清欠债,100万能买套房子,更何况是1000万。

我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飞行模式的标志,翻开电话簿,也没有任何通话记录的显示。七天之后,别说是七天之后,就算是现在,我也立马会去做,不禁打了个喷嚏,看着床边被风吹起来的窗帘,天开始转凉了。

创业失败后,原本就不受父母待见的我更是受到了来自他们的冷眼,其中还有一些亲戚的冷嘲热讽,连与大学老师通话之中也透露着失望之意,显然又一个就业指标没法完成。看着身边曾经不如自己优秀的同学,拿着稳定的工资干着轻松的工作,竟产生一丝嫉妒,以及浓浓的不甘心。

虽说,有不少朋友来安慰失败的我,我也总回道“都是小事”,可内心的失意,只有自己才明白。

人生既然已经走在黑暗中,那为何不去试试那场游戏,无论是真是假,代价怎样,现在自己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去看看也好。如果能拿到那1000万,人生的轨迹就会发生逆转……

七天后,凌晨三点。

原本就是一个小县城,普通小路连基本的路灯设施都不会有,眼前这丁字路口的唯一一盏路灯,还可能是因为接触不良的缘故忽闪忽闪,发出电流的刺啦声,引得远处几声狗吠。

我站路口,往大衣里缩了缩,双腿一阵发软。

根据导航上显示,这处应该是一十字路口才对,自己的正对面就是红海街。

但眼前,十字路口变成丁字路口,原本应该是红海街的地方却是一大片及胸高的荒草,被风吹的往一边倒去,再往远看,黑乎乎的一片。

这片荒草地隐隐约约记得老一辈人提起过,说是前些年犯罪的人都往这边躲往这边逃,路上流浪汉冻死,也在这片草地里随便挖个坑埋了,也算是一处归宿。

以前曾经想作为住宅地开发来着,开发商为了除去荒草,竟然放火去烧,大火烧了两三天,但怎么也烧不干净,第二年却又长起来,还比上一年长的更高更密,像是野草有意在掩盖什么秘密。

“这鬼地方…这种地图bug难道这么久了就没人发现吗?”

路旁野狗见我这陌生人,汪汪的狂吠着。

这一听狗吠,肚子里的气更盛,“他娘的,你也看不起老子,谁怕谁啊!”

调整气息,尽量让面目狰狞些。

“汪!汪!汪!”这三声可用尽不少力气,喊的颇有气势颇有底气,被人看不起就算了,被狗还看不起?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也不在乎什么丢人不丢人,顺道发泄一下心里的怨气。

那野狗想必是见气势已经输了半截,尾巴一夹,灰溜溜的走开了。

往大衣里又缩了缩,今天格外的冷。已经是三点半了,咬咬牙,跺了跺脚,就往荒草丛里挤去,现在也别无选择。

不知道挤了多久,身后的路灯完全看不到光亮,连之前断断续续的狗吠也消失不见,四周安静的只有大衣摩擦荒草的声音,这荒草也越来越高。“见鬼”,一路来,借着月光看到不少东西,毕竟是一大片荒草地。

心里开始发怵,暗骂这鬼地方。

周围居民扔的垃圾,某些不知名动物的尸体,有的腐烂到只剩下骨头,有的正在腐烂着,碎玻璃瓶子到处都是,还有几具少胳膊断腿的石膏服装模特。

酸臭气息扑面而来。

直到,我碰到一堵墙…一堵不光滑,像是劣质水泥砌成的墙,粗糙无比。但经过我的确认这的的确确是一堵墙,一堵出现在荒草中的墙,至于这墙有多长,黑夜里无法确认。

这堵墙想必就是电话里提到的那一堵了,记着电话里那个男人说往左拐。

但自我往左拐之后,我听到一点声音,起初我以为只是大衣摩擦荒草的声音,在我反复停下脚步确认时,发现并不是。

周围的风已经停了,荒草就那么直挺挺的站在周围,我一动,摩擦荒草的声音再次传来,我一停这声音像是有一秒延迟一般才停下。

难道……在我的声音之外有另一种声音,我动他就动,我停他就停,不禁一阵冷汗,这荒郊野岭的,凌晨三点,草里能有啥东西?

心惊胆战的我开始倒着后退,试图观察四周,这是我能想到的好方法。这鬼东西显然想跟随着我移动来掩饰自己的行踪,如果倒着行走,或许就能够看清身后的东西。

我猜的没错,当我开始移动,我清清楚楚的看到后面远处的月光照耀下的荒草中,有一簇荒草在摇摆移动,是向自己这一方向来的,我动它动,我停它停…

我去,这是啥啊!冷汗瞬间湿透衣服!

我掉过头来,不顾一切的疯跑,不管脚下会踩到什么,只顾往前跑。那东西察觉到我动静,也加快脚步跟上我,摩擦荒草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乖乖,平时我也算个好人,连虫子都不忍心捏死,按道理不应该被鬼盯上啊!虽然没做什么见义勇为的好事,但也绝对没做过坏事啊!

脑子不知怎么着,就想起国内国外的新闻中,“诡异的东西”出现过多次,均是在少有人经过的荒野中,有的一副人形像精神病人一般向你冲过来,有的则是人头兽身或兽头人身的怪物,像见到猎物一般向你袭来。

人们逃掉后将行车记录仪或者是其他摄影设备拍摄到的视频传到网上掀起一阵波澜,但这是成功活下来的人的后话…可能也有很多人死在了那里,我这种徒步又没有任何武器的家伙,想必就是死去的那一类人了。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的各种怪物影像纷纷浮现,挑动着我脆弱的神经…

心里不停的求菩萨告奶奶,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如果这次能幸运的留下一条小命,我定供上几柱香火,不不,我把这城里的香火全包了!

手上传来一股刺痛与温热,手被划开一道小口,热流瞬间涌到袖子里,借着月光一看,是一块嵌在水泥墙里的玻璃碎片,小时候的确有很多墙会在墙边和墙头嵌上玻璃碎片来防止盗贼翻墙。

玻璃碎片旁用红油漆歪七歪八的写着“水间理发”四个大字。

因为只顾着向前跑,都没有意识到,这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装修的理发店出现在眼前了,孤零零的立在荒草里,像是拆迁的遗留建筑。果不其然迎面就是一个拆字然后画了一个圈。

一地中海中年胖子带着剪发的白围裙站在门前,笑眯眯的看着气喘吁吁的我,“都来了啊……”

突然出现的人影,吓得我一阵激灵,“吓死老子了,喂,喂!你是人是鬼!”

“你说呢?小哥?”

我蹑手蹑脚试探性的摸了下男人的肚子,感受到温暖的厚实感,松一口气,“是人,是人,是人就好。”

我管他是什么人,只要是活人就好,不问这人是不是那举办游戏的人,也不问能不能拿出一千万,总算见了个活人,要不再这样下去,没被怪物杀死,迟早要被这的情况活活吓死。

他示意我进屋,一入屋子,就让我大吃一惊。破烂门窗,老旧生锈的理发椅,脏了吧唧的理发镜子,满地枯黄的乱发中间竟然是一方块整整齐齐的红钱,这就是电话中所说的1000万。

1000万…1000万……1000万!

地中海笑了笑,“按个手印,参加游戏,赢了就是你的,输了…”递过一张长得像合同的纸来,上面写着一堆字,但我已经没有心去看这些内容了,心里满是钱。

我找到“陈一”两个字,按上自己的手印。

“好……”地中海看了看手印,然后那张纸竟然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在我的名字一边出现另一个名字,然后印上另一个手印。我好像记起来,地中海男人看到我时说的是“都来了啊……”

一阵香气传来,眼前逐渐模糊,很快失去意识。

再醒来时,我已经身穿一红衣,丝绸质感,其上金丝蜿蜒秀丽,但绣出的图案却不认识,怎么会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大盒子?

坐在轿子上了,一旁的黑衣小厮见我醒来,认为我舟车疲惫,便来表示关心,他告诉我说,我是当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当朝皇帝钦点的驸马爷,要来鬼宁县上任…

而提到鬼宁县的时候,这小厮摇摇头,表示自己从来没听过这地方。

而周围百姓的议论更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十七岁的状元郎,将来可了不得呦…”

“可是连皇上亲自点的驸马爷呢,说是太过年轻,资历不够,就让他先来这边的县城当差几年,看来皇上可看中他嘞。”

“哎呦,哪个县城呦?哪个县城能配得上这状元郎?”

“好像叫什么鬼宁县,我活了大半辈子,咋没听说过咱这有个这县城嘞?”

“俺也没听说过,哎?看着轿子的方向,怎么是佛河那边呢?”

“佛水?就那个一年溺死三个县令的佛河?了不得,了不得,千万别看这轿子了,免得惹祸上身……”

周遭开始骚动,然后一阵混乱的声音后,鸦雀无声。

而看向周围这些小厮和抬轿的人时,发觉他们面色惨白,毫无一丝生气…

一路上的人越来越少,终于来到一条河边上。

河水漆黑湍急,毫无生气。面色惨白的小厮说道:“到佛河了…”

马车刚停这一刻,原本晴朗的天空开始阴云密布,滚滚惊雷翻涌而至,冰冷无比的雨点子啪嗒啪嗒的掉下来。

风声雨声,扬沙声音席卷而来,但除此之外一种声音格外的清楚——女人的哭声,断断续续,一股哀怨从声中来…

“大人,请下马车!”两个小厮嘴上虽然说着请字,但已经不由我分说的架住我的两条胳膊,粗暴的将我从马车上拽下去。而刚刚驾车的人以及那匹枣红马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架孤零零的马车。

那刚刚那敲锣的人,不过从他嘴中喊出的不再是“状元郎驸马爷新知府上任喽!”转而用凄惨的声音喊道:“姐姐—送嫁衣的来喽~~”。

连喊三声后,这敲锣的小厮摇身一变,变成一戴着红色肚兜扎着俩冲天揪的小胖孩,羊脂般的脸上抹着两坨红粉,开始乱跑起来,在黑色的河水衬托下,笑嘻嘻的甚是诡异。

我去,有点东西!这特效……强无敌!就是这特效咋这么阴间呢?

又想起,那电话里说的游戏,这一定就是那场游戏,是一场特效很棒的游戏!

之前就有过鬼屋之类的真人游戏,后来剧本杀也大火,这一定是一场剧本杀,一场融入恐怖元素的剧本杀游戏!

怕鬼的人来玩阴间剧本杀,还真是有挑战性呢!

脑海里又寻思上那一千万了,盘算着这场游戏怎样才算是赢,大概就像之前所有的解密推理游戏,找出谜底游戏就算结束,可是这游戏的谜底是什么呢?还需要NPC来引入主线剧情,那么眼前的这一幕,想必就是引入剧情所必须的了。

“哗啦!”河水一阵暴涨,随着三声雷声,一大红寿棺缓缓浮出水面,慢慢的向我这边飘来。大红棺材上烫着金色纹路,以诡异的方式延展而开,竟一时觉得有些熟悉。

这特效,完全看不出是特效!我赞叹道,不愧是能拿出一千万奖金的剧本杀。

小胖孩跑到棺材旁,咚咚的敲了两下。不一会棺材慢慢打开,一阵尘土从中挥散而出,一白衣老者慈眉善目缓缓的从中走出来,紧接着爬出不少小孩子,与之前那敲锣小厮一般模样,跟在先前那小孩后面,像排火车一样乱跑起来。

“小姐,他来了。”白衣老者对着河水慢慢说道,一旁小孩也跟着喊“他来了!他来了!”

我向河里看去,河水中似乎有东西,水面高低起伏,不时将那东西淹没,终于趁着水面变低,我看清那水中的东西。

也是一口红色棺材,隐隐约约只能看到上半部分,但仅仅从上半部分来看,就比这老者棺材精致很多,熟悉的感觉更加强烈。

低头,仔细看看身上这红衣,再看看那棺材上的纹路,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新官上任的官服,而是嫁衣啊,这嫁衣上的方形刺绣不就是那口水中棺材吗,难怪这强烈的熟悉感,但是为什么是送嫁衣呢?

这一定是线索!

送嫁衣也不应该穿在身上啊。心中觉得更加有意思,看来根据剧本的安排接下来就是主线剧情了。

老者的话刚落下,原本汹涌的河水突然平静下来,棺材也清楚的露出一半,只听到那女人的哭泣声比之前更甚,其中的幽怨愈加强烈。

老者移步到我面前,才发现原来老者穿的是一身白寿衣。

“咳咳少年,你丢的是这把金斧子还是这把银斧……哦?不对,老朽串戏了。”老者先是一本正经的说道,转而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我笑笑,这老家伙…老先生…可真逗。

小胖孩转了一圈,又回到我身边,一小胖孩笑嘻嘻的跑来,脚下不稳,一下向我摔了过来,本能的欲伸手去扶,却慢了半拍,导致小胖孩的脸和我的手滑过,只蹭的满手的红粉。

当我要扶起小胖孩时,小胖孩搓搓眼睛,见到我手上的红粉,原本笑嘻嘻的模样瞬间变得惊恐万分,转过头来看着老者,浑身颤抖着说不出一句话。

而原先慈眉善目的老者看到我手上的红粉,瞬间变了脸色,眉宇间一股威严喷薄而出。瞬间来到小胖孩面前,枯瘦的老手像鹰一般准狠,死死的扼住小胖孩的咽喉,硬生生的将其提了起来。

“你竟敢弄脏小姐的嫁衣!”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清清楚楚的吐出,每一个字都仿佛伴着雷声。

嫁衣?弄脏嫁衣?我看了看身上的红衣,像之前那般干干净净,除了手上的红粉,小胖孩再没有弄脏其他地方。况且只是件衣服罢了,这老者又何必动怒呢?

老者枯瘦的手用力愈加猛烈,青筋连同皮下骨头一根根显现出来。小胖孩因为被扼住咽喉,一句话说不出来,只是花了的脸愈加扭曲惨白,身体的扭动也渐渐平息下去。

“喂,这样下去会有危险的吧!只是演个戏,和气生财和气生财。”见这孩子模样,虽然是剧情安排,但也未免太入戏了吧,焦急的对着老者大喊,小胖孩已经明显支撑不住了。

老者就如同没听见我的话一般,继续用力,终于小胖孩停止了挣扎,被狠狠的摔在地上,瘫软一动不动。其他小胖孩纷纷躲在一旁,瑟瑟发抖,而那女人哭泣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大惊,这老家伙下手没轻没重的,真是没德,对这孩子下这么重的手。我蹲下去,摸摸小孩的脸,一脸冰凉,再看看呼吸,竟没有吐出一丝。

其他小孩也纷纷聚了过来,目光呆滞的看着地上这孩子,表情凝固好一会,就又站起来笑嘻嘻的围着倒在地上的这孩子转起圈来。

见状,我松一口气,看来同行的演员已经见怪不怪,那就只是演戏罢了。

如果真的有生命危险,这些孩子也不会这么淡定,老者以及其他隐藏在暗处的工作人员也不会这般淡定。不禁觉得这演员可真是敬业,一个龙套孩子的演技都已经胜过国内许多当红影星了。

“你已经是第三次来送金斧子…咳咳,送嫁衣了,不过看来还是没有改变什么。难道小姐只能…唉…”老者叹一口气,眉宇间露出一股悲哀。

好家伙,看来这老头是和他的金斧子过不去了。

“这就脱下来嫁衣给…小姐?”我试探性的问道。

“哦?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要自己脱下嫁衣的,嫁衣怎么能自己脱下来?”老者一笑,饶有趣味的看着我。

“脱个衣服难道还需要别人服侍吗?这剧本的毛病可真多。这场游戏怎样才算完成?”

“你说的,老朽不明白。嫁衣拿来吧……”

我脱下身上的红色衣服,还好里面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打底,不至于脱下衣服变成精光,我将衣服递给老者,老者并没有去接。

“年轻人真会开玩笑。”老者笑眯眯的。

“老家伙真会开玩笑。”我看了看手中的红衣,笑眯眯的,让我脱衣服,我脱了!他又不接!

“小姐要的嫁衣是你的人皮…”

“这剧本真会开玩笑。”我笑眯眯的。

开玩笑,这样无论如何也无法发展下去剧情,人皮这种东西并非物件,没有给还是不给的选择,这些想法一直盘旋在脑海中,直到看到那一幕,我毛孔紧缩,汗毛碰撞在一起,冷汗沾满额头…

起先在那倒下的胖孩一旁转圈的小孩子,像恶狗进食猎物一般围在一起,汩汩的鲜血从中流出,混入地上的雨水,只留下一摊鲜红。

透过缝隙,明显的看到是被撕咬断裂的身体,一只胳膊被扔了出来,遍布牙齿的咬痕,断裂出白骨红肉清晰可见,这不会是在演戏了,那撕裂的胳膊,人的胳膊怎么会是假的?

等等,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这些人在开什么玩笑?

再看这眼前的老者,这慈眉善目老者瞬间变成魔鬼一般的形象,他口中所说的人皮嫁衣,难道是真的?

恐惧瞬间爬满全身,双腿一软,扑通一声瘫在地上,这剧本杀死人了!不!这根本就不是剧本杀!

雨骤然停歇,只留下雷声阵阵,那女人也不再发出哀怨的哭声,反而呵呵笑了起来,回荡在四周,身子瘫软,眼睁睁的看着老者走向自己。

老者托起我的右手,如同有魔力般,我动弹不得。他用一根枯瘦的食指,往我手背上一划,手背上的皮立刻翻向两边,皮肤撕裂的灼烧感传来,鲜血殷殷流出。“是你没错了…”

然后这老者,生生将我的皮剥了下来……

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像死亡前最后一次肾上腺素激增,我猛的站起来,不管方向的疯跑着,入眼便是自己这没有皮肤只有白骨血肉的身体,疼痛感像泼了一身硫酸。

不知跑了多久。

突然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女人的声音,传来,甚是好听,真是没出息,都这地步了,竟然第一念头是想到女人的声音好听。

“喂,还想跑吗?你欠的债就不用还了吗?呵呵呵呵,哎?怎么会这样?”

肩膀上的手突然消失,女人的声音也渐渐远去。

慌乱下回头,只看到一长发铺在地上,红色衣服,红盖头下流血的倩影,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似乎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抓不住我。

她突然看向我,两人对视,声音幽幽传来:“呐,我一定会杀了你哦~”

“大人,起床了!大人!起床了!太阳已经晒屁股了!”

朦胧之间,只听到一女孩的呼声,身体还被使劲摇动着。

“大人起床了!!!!”鼓膜一阵刺痛,头脑瞬间清醒,转而嗡嗡作痛,大人起床了五个字就像闯入脑中的野鹿,发疯的乱撞。

猛的起身,喘着粗气,心有余悸,“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屋外霎时传来哈哈的笑声和一阵骚动,撞的雕花木门吱吱作响。

环顾四周,此刻我正一身素衣身上搭着一床锦被坐在一张柔软大床上,床精致的雕花甚是不凡,床下是平滑的青石地板,点点碎碎的阳光透过雕花镂空窗桕洒在其上,淡淡的檀木香气环顾在身旁。

原来是一场梦,怕鬼的我做了一场噩梦。

身侧是一个七八岁小女孩在呵呵的笑,似在嘲笑我这般模样,脚下是一只枕头大小的柯基在舔我的脚心,不时品品味道,露出一脸意犹未尽的模样来,发出呜咽的叫声。

小女孩扎着俩麻花辫,一小马甲披在身上,就差带一黑框眼镜,整一个缩小版的私塾先生。

“大人要回哪?这就是你的家啊,又睡到午时了,后天就是汤府的祭拜仪式了,你身为一方父母官,虽然是挂名的可以整日清闲,但好歹也去准备下仪式用的东西啊,在仪式上露个脸啊~”

大人?大人!这小家伙是在教训我还是在埋怨呢?

莫非,我还在游戏里,还在剧本杀里,先前那真的只是一场噩梦?

想到此处,心情突然一阵舒畅,还好是一场梦,不然以我的性格去参加那样的游戏,估计钱没赢到,人也吓死了。回家?回锤子家?为了一千万我赖着不走了!

小女孩的声音就像夏日青瓷碗中的冰块碰撞,清脆让人感到浑身舒适,看她这有理有据的,倒真有几分私塾先生的模样。

一旁的小柯基跟着汪了两声,又继续去舔我的脚心。

待确认四周安全后,我心有余悸的看了看手背,清楚的记住那河边老者手指轻轻一划,我手上的皮就翻向两边,然后将我的皮剥了下来。想到此处,浑身汗毛竖起,慌忙解开解开衣服,还在还在,皮还在……

“大人,你不要以为当着女孩子面解开衣物傻笑,行这些下流龌龊勾当,就能把我吓走,为了大人好,我会每天来催你起床的。”小女孩一本正经的说道。

在小女孩的催促下,穿上一身官服,对着镜子简单的打理下自己,就准备踏步出门了。

眼瞥见窗前的一个青花花瓶,那白瓷在阳光的映射下晶莹剔透。这还有这等好东西,应该能值不少钱吧,不知道够不够还债。

钱,是个好东西,无论还不还债,钱还是多多益善的的好,总之一句话,本人,爱好粗俗,爱财。

行至门边,打算推门而出时倒听到些奇怪的对话。

“我就说咱家陈大人,我发小陈大人会一觉睡到太阳晒屁股吧!快快快别耍赖,给钱给钱,哈哈哈哈,赚了赚了!咱再打个赌吧!”

“红爷,不赌了!不赌了!小的就这么多了…”

又传来几声哀怨后,这人笑的更欢快了!

“又是这家伙…”小女孩低声嘀咕一句后,猛的推开门,只见门外有三人,两小厮,正满脸忧愁的看着另一个家伙手中的几枚铜板。

再看这手中握着几枚铜钱一脸傻笑的家伙,一身黑色布衣,腰间捆着一条枣红长鞭,倒是长的高大,像一堵墙般将门口堵的死死的。

看着家伙握着几枚铜板一脸得意的样子,再看看那俩小厮一脸哀怨的模样,原来是打了个赌,赌注正是这几枚铜钱,而赌的内容看来就是我,就是本大人我能不能睡到太阳晒屁股了。

“阿红你又在官府里私设赌局,叫外人看了去,成了什么模样,岂不是给大人惹来一些流言蜚语。再加上你和大人从小一起长大,外人不也会说大人闲话?还有你们,也跟着阿红瞎混!”小女孩气鼓鼓的说道,这语气妥妥的教训。

其余俩小厮见状,对我行礼后就哀叹的离开了。

“呦呦呦,小云妹妹又在一本正经的教我做事了。”阿红笑嘻嘻的蹲在小女孩面前。

“你天天满口规矩规矩,倒是见了兄长我,也没叫过一声哥哥啊~况且,你家大人天天睡到中午头,你也没说什么啊。我每次多睡了半个时辰,你就劈头盖脸的教训哥哥一顿。”说着用他那粗壮的胳膊一把将小云抱了过来,在小云满脸的不情愿下捏了捏她的脸蛋。

“太下流了!大人是大人,你是你,能一样吗?”挣扎了许久才挣扎开阿红成年人的臂膀,头发凌乱的嘟着嘴说了句,就赌气的跑到我身后,倒是那柯基趴在地下,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

这就是反差萌吧。

还不待我插话,阿红一把搂住我肩膀,“走,马车等了一个时辰了,咱该出发去买祭拜用的那些鬼东西了。这个点,希望傍晚之前能回来吧。”笑嘻嘻的向我打了个响指,就向大院外走去,边走边吆喝着马夫。

“要去什么地方?”这男人可真热情,只是我不好这口。

小云揉了揉脑门,“哎呀,大人你怎么什么都忘了,昨天不是说好这两天要准备汤府祭拜仪式用的物什吗,今天去相邻县采购些灯纸什么的。”

“汤府?”我打量下四周的环境,三间屋子立在东西南,坐南朝北的那一间应该是主屋无疑,其他两间的边上还有大大小小的屋子三间,想必是厨房厕所之类的措施。

在大院正中,是一块石碑,石碑和人一般高,碑身上面写着些文字,但年岁已久,被岁月腐蚀的看不清了。碑的底座被一些红缎子包裹。北面自然是大门了,一套简简单单合院,古色古香,这样的院子在现代怕是很难找到,就算找到也好花一笔大价钱。

“我现在在哪?然后是做什么的?”我试探性的问道,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既然是场梦,那自然还要继续冲着一千万努力咯。

只见小云瞪大眼睛看着我,和之前那副举止间讲究万分的模样完全不一样,大大的眼睛写满了惊讶与不可置信,“大人你说什么呢?你可是十七岁的状元郎,当今天子钦定的驸马爷,然后来这鬼宁城历练几年后就要回京承担大任了!”

状元郎,驸马爷,鬼宁城……听到这些熟悉的字眼,看来自己还是在游戏中没错了,一场投资巨大的剧本杀。

可笑是来到陌生环境竟然不适应,做了一场被剥下人皮的噩梦,抬起自己右手,看看完好无损的手背,笑了笑,心情舒畅。都是小事,如果我不怕鬼不做噩梦不爱财就不是我的人设了。为了让人刮目相看,一千万,我来了!

“大人咱就放心去吧,城里的一切都有管家爷爷打理着,京城来的人就是不一样,什么都能处理好。”小云用那小小的手拉住我的衣角,就往大门那走去。

吱嘎一声,已被年月腐蚀的木头大门缓缓打开,映入眼帘的是那架朱红马车,阿红正坐在马夫位置上,一腿搭在马屁股一腿耷拉在马车沿上,用马鞭无聊的逗着这匹血红马。

街道满是穿着古装的“群演”来往着,手中多提着些纸蜡烛之类的东西,看来与小云说的那场祭拜仪式有关系,而这东西向的一条大街,均挂上了大红灯笼。

不得感叹,这场剧本杀真的下了本钱,这阵仗都可以拍一部古装电视剧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好日子呦~”开心的小曲哼着,现在看啥都是一千万。

这一千万可以让我扬眉吐气,可以让我东山再起,一刹那所有的不甘涌上心头,怎么能输掉?

踏出高高的门槛,转头看到的东西吓得我一身哆嗦。慌忙后退,口中小曲戛然而止,撞到木门一阵哗啦的响声。

是一副人皮,一副完整的人皮!正装满了稻草,用木棍直直的立在大门的右侧。那空洞深邃的眼眶正死死盯住我。等等,什么人皮,道具罢了,竟一时因为道具的逼真吓掉了魂。

“哈哈哈哈,兄弟又被这人皮吓到了!你看看这街上人来人往,都没个害怕的,怎么偏偏你害怕呢?难道!”阿红起先是一副大笑的样子,然后突然故作吃惊,“难道兄弟也要做一个爱财好色的贪官,是不是因为看到自己的下场而感到心悸!不过没关系,谁人不知道我红二爷最是仗义!我会陪着兄弟你的!”

大剧组,大制作,连一个道具都在剧本里写好了来历。

“够了!阿红,不要用你那龌龊的想法去等同大人。”一旁的小云看到阿红口无遮拦,慢慢的说道。

“要不咱打个赌?”

“谁要和你打赌!”

“贪官?”我打断二人对话。

“是的,大人,当年太祖皇帝严惩这些贪官污吏,为了警示后来的为官者,就将他们的皮剥下来挂在为官者的门前。这个人曾经是前朝十八岁的年轻状元,可惜为官贪财好色,太祖皇帝继承大统后,他就落得如此下场…”小云叹了口气。

贪财好色,一阵唏嘘。

但是,为什么这幅人皮的右手手背上,会有一道口子,就如同剥皮从这里开始一般…

老者在我手背轻轻一划,然后将我皮剥了下来的场景浮现在脑海,那种肌肉骨骼与皮肤分离的痛感,再次遍布全身,让我看着自己完好无损的皮肤怀疑,那一切究竟是不是真的…

抬起头,仔细打量下那人皮那凹陷干瘪的面部,即便已经没有肌肉与骨骼的填充,但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这个人是…

这副人皮的主人,模型,难道,是我?

“混蛋,出门的时候太阳那么老高,怎么这一会,就下起大雨!兄弟,小云妹妹坐好了!”阿红说很是不满。

离开家不出一会,天就渐渐被一片浓云所覆盖,紧接着雷声大作,豆子般大小的雨点噼里啪啦的落在马车上。

道路也变得泥泞难走,不时打滑,但好在马是一匹好马,即便这样恶劣的天气都没有受惊而失去控制,依旧前进着。

我掀开帘子看向四周,四周尽是野生的竹子与荒草,大雨密集,可见度不高,“这个样子,阿红你不要紧吗?”

“没有办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顺着官路往前走,要是停下,怕这马受不了!见鬼,每年七月半前两天都会下大雨。你快坐回去吧,你没有蓑衣,会着凉!”阿红扯着嗓子大喊,只有这样才能在密集的雨声中听清他说的话。

好吧好吧,他认为我是在关心他,实际上我是在为自己着想,这鬼天气,这古代马车,出个事故,岂不是一命呜呼,别说一千万,估计连“我要回家!”都喊不出来了!

坐回车中,我的思绪又飘到那副人皮上,人皮右手的划痕,清晰可见。

就如同佛河老者将我的皮剥下来,挂在那里的一般,可是自己明明还好好的坐在这。脑中使劲的分析这些线索,希望得到有用的信息,可是脑子越来越乱,最终放弃思考,只能转移注意力,从其他地方下手。

希望只是一个巧合吧。

“七月半这天究竟要搞什么?”雨声相较之下小了些,眼下,寻找破解游戏的线索才最重要。

“每年七月半这天,鬼宁城都会举行一场祭拜仪式,不要小看这仪式,对于鬼宁城来说,这就是等同元宵节那样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从半月前就要开始准备了,一来是为了祈福,但更多的还是为了避灾…”小云在马车中慢慢说道。

“避灾?”

“只是听闻管家爷爷说是那汤府主人曾经是名满一方的商人巨贾,但后来不知道暴毙而亡,一生财富都留在那府中,自然引来小人的觊觎,但那些寻宝的人进去后就再没有出来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鬼宁城就多这祭拜的风俗,来向汤府来祈求平安。”

“哎!这就轮到小爷我出马了!”马车外传来阿红吆喝的声音,这家伙本来就嫌呆在家中无聊,索性抢了马夫的活,自己来驾车。

这不,即便这种天气,也要扯着嗓子来插话。“上次我去城南赌庄,遇见个乞丐模样的赌徒,起初周围的人还笑话他,结果他一下就掏出两个金元宝,一下可羡煞了众人。”

“所以你赢了那两个金元宝是吗阿红,你那得意劲,我隔着帘子都感觉到了。”小云幽幽的说道。

我掰着手指头算到,两个金元宝能值多少钱。

“哈哈哈,小爷我倒是想,可惜没那命,那乞丐不但没输,反而还赢了一大笔钱,逢赌必赢,我从赌这四五年,倒是从没见过这等的神人,当时我也觉得奇怪,如果真的是赌神,也没必要把自己打扮成乞丐模样吧。后来,我私下向他打听,可打听到一个不得了的大秘密,小云你猜怎么着?”

“嗯?到底是为什么?”小云明显被阿红提起兴趣,身子前倾,抻着脖子一脸好奇的问道,我也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

“到底是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呢!就不告诉你!兄弟,咱们到了!”马车一阵颠簸,停了下来。

马车到了一马棚内,一喂马的仆人,将我和小云扶了下来,小云狠狠的瞪了阿红一眼整理了下衣服就默念着“不和傻子一般见识”就往一旁屋里去了。

“大人,淋湿了吧,快进屋,掌柜已经升起炉火供大人暖身了。”仆人弓腰相迎,往一旁屋里引导。

“你们家掌柜的知道我要来?”我保持礼仪。

“大人哪里话,每年今天大人都会来这里采办仪式用的灯纸,而这边每年汤小姐都会哭那么一两个时辰,今年不凑巧,让大人赶上了。”

“汤小姐是谁?”我随口一问,莫非和这大雨有关系,可这一问,这仆人马上闭嘴不言,只是表情僵硬的笑了笑。

来相迎的是一胖滚滚的中年男人,比我矮一头,一身华服满脸赘肉,活像那庙里的弥勒佛,起初见到我笑眯眯的,待我离近后,表情明显凝固了半秒,有不着痕迹的转变成笑眯眯的模样。

听阿红说,这掌柜的是方圆最有名的扎纸先生,一手好技艺,将区区白纸,折的栩栩如生,将掌柜扎的一匹纸马和一匹活生生的马放在一起,倘若不走近看,根本辨认不出谁真谁假。

窗外雨渐渐停歇,和掌柜的生意也谈完了,和往年一样,明天这边会派人将需要的灯纸送去鬼宁城。这掌柜的做灯纸生意已经十几年了,听他的话,我与他在几年前就已经认识了。

要走的时候,小云还恋恋不舍的摸着那条掌柜的不知从哪整来的长毛猫。

“陈一…还是等一下…”当我说出要走的时候,掌柜的就一脸困扰的样子,我也没问什么事情,直到现在,一只脚踏出门槛了,掌柜的将我叫住了。

阿红和小云也疑惑的看着掌柜的。

“你知道我略通命理,三年间,方圆十里来找我看相算命的人不胜其数,我也算上天保佑,没算错过一次。”掌柜的突然严肃的说道。

“自然自然,掌柜伯伯从来没有出错过,一年前,你给大人算命,说是今年必定高中,然后真的应验了。”小云笑呵呵的说道。

这种人,就是算命先生?

“唉…是的,你来上任的那天,又来找我算过一次命,当时我给你说的是,仕途顺利,这一辈子也没什么大坎坷,对吧。”

满头黑线,没有说话,因为我哪知道我是否来找他算过一次命?

这场游戏对我来说,是从今天早上,哦不,应该是中午醒来时才开始的,对于相对于这场游戏时间线之前的事情,我一无所知。

“但今天我见你的时候,你的气运和面相都变了,刚才我推演,命理说,两年后你命星西垂,这是一副…死相啊…”

死相不敢说有没有,但我这面相根据我亲身经验来看,反正不是个做生意的面相。

一旁的阿红听后脸色大变,压着声音说道:“这怎么可能,我兄弟不几个月前还好好的吗?”

“我也希望是我算错了,可是我推演几遍后,结论都是这般…不过,这命是会变得…这算命的这些东西,也不完全能信。”

“不,这不可能…”小云倒退两步,脚下不稳被阿红扶住,“可是…这些年伯伯你从没出错过啊……”小云的声音已经有了几分颤抖,“没有改变的可能吗?”

掌柜的摇了摇头,闭上眼睛,“两天后的祭拜仪式,陈一你一定要在子时锣声敲响前,去汤府门前地上插一注香,你明白了吗?”

此时的我的确没有将这些事情放在心上,我虽然不信神,但是我怕鬼,也不相信,仅仅靠一两个卦象或者是生来基因决定的面相就能够决定人的一生命运。

我理所当然的将这发生的一切当做游戏进行下去的必要情节,一次必要契机。

掌柜的看了看天,又有几滴雨滴答下来,喃喃道:“难道跟这汤小姐的眼泪有关系吗?可是,一个死了几百年的人,冤魂又何必迟迟不散去呢?”

天晴了,归途也是颠簸,不同于来时的欢笑,反倒是一路沉默。

“喂,小云,你还记得我来时没说完的话吗?”直到阿红打破沉默。

“那个拿出两个金元宝的乞丐吗?”小云兴致不高的说道。

“那乞丐说,那两个金元宝是一天醉酒误入汤府得来的,还许了个愿,说是希望以后逢赌必赢…”

“啊?这个样子!”

阿红兴奋起来,“很早前便听说,汤府那主人留下的财富有实现任何愿望的能力…莫非是真的,我们来打个赌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汤府是不是可以改变陈一命运的轨迹?”

小云眼睛亮了起来,直直的盯着阿红。

起初我并没有将这一切放在心上,抱着局外人的心态,直到回到鬼宁城…

“死人了!死人了!”城门前一阵骚乱,门卫见到我后如同找到主心骨,“大人!不好了,城里有人死了!”

心中叮的一声,没错,这一定又是剧情线索,从某个死人上引出一惊天大秘密!

我和阿红应声而去,小云并没有跟着,而是乖乖坐在马车中。

推开围观凑热闹的人,终于见到了这躺在地下的尸首。一身破烂麻衣,四肢僵硬,脑袋如同熟透的网站一样烂开,汁水流淌一地,空气中夹杂着腥咸的味道。

“这人…好像是昨天的那个乞丐!”阿红沉吟,仿佛在意料之中。

看到尸首的那一刻,脑袋一片空白,嗡嗡作响。现在的我已经无心去关心眼下四周的情况。

这难道不应该是一场剧本杀游戏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死人出现?这幅景象,任人怎么看,都不像道具。

在阿红的目瞪口呆下,我狠狠的扇了自己两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痛感灼烧着,这不是一场梦,这不是如同那佛河老人一般的一场梦…

这一切不是什么剧本…我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死人,那汩汩流出的鲜血,这一切是真的,是真实发生的!这才多久,惊悚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

如果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那门外的人皮,那掌柜的预言与那命运的卦象,莫非也是真的?再看向阿红,回想起之前的种种,阿红和小云沉默严肃的气氛也不是剧情需要而表演出的效果…

腹腔一阵翻涌,恶心与腥咸气味涌入喉咙,弓身呕吐起来。

头晕目眩,失去意识。我要回家!我真的要回家……

过去发生的一幕又一幕出现在眼前,猛的睁开双眼,喘着粗气,冒着冷汗,直直的盯着屋顶悬梁。

“大人,你终于醒了!阿红!阿红!大人醒了!”小云话刚落,啪嗒一下门被撞开。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脑中那死人的影像反复放映,那不是特效与剧情,是真的死了人!

“兄弟!兄弟!在家了!在家了!太好了!你没事,你昏睡了一天,简直是担心死我们了。”阿红冲到我面前,如释重负的说道,说完竟哈哈的大笑起来,“我就说我兄弟命大,怎么会就这样……”

“阿红,住嘴,别说些不吉利的话。”小云一声喝住,她显然也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我隐隐的感觉到,我已经回不了家了……

我看着眼前的两人,我已经不再相信这是一场剧本杀游戏了,就当佛河老者那是一场梦,但那城门口出现的死人,将沉浸在这场游戏中的我惊醒,这不是一场游戏,这不可能是一场游戏。

“现在是什么年间…”喉咙干哑的问道。

“现在是永乐六年。”

“永乐六年…那我是谁?”果然,已经回不了家了……

阿红表情怪异起来,像听到什么有趣的笑话。“兄弟你说什么胡话,你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陈一,你是本朝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是皇帝钦点的驸马爷!”

眼前的这个状况,难道我是穿越了吗?

眼下身处剧本杀游戏的情况已经被否定,似乎除了穿越这一种解释,也没有其他解释了。记得最开始是在那理发店闻到一股香气,然后一头昏睡过去,再醒来时,已经身在此处,这种穿越的方式实在是太过戏剧。

不禁叹一口气,那一千万与我无缘了,不过转念一想,这样也好,逃离那个可怕的现实,回到几百年前的过去,不用给自己施加那么多的压力,没有负债,也不用向谁证明自己。

再转念一想,我是谁?我现在是当朝最年轻的状元,还是皇帝钦点的状元郎,虽然在现代状元郎这种说法只出现在历史课本上,但是仅仅靠历史书中的了解,就知道,状元的含金量可不小,换句话说,就是在每年九百多万考生中考第一的那个人。

想到这,前途一片光明,都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傻笑起来。回家?傻子才回家!我要死在这!

“唉,有人都要大难临头了,却还在这里傻笑。”小云见我傻笑,幽幽的叹口气。

“大难临头?”这对我来说叫五福临门!

“掌柜伯伯给你算的命,还不是大难临头吗?”

终于想起,那掌柜的说的两年之内大祸临头的预言,不过这点事情怎么能掩盖住我现在的喜悦之情呢?

我一个现代人,从来不信什么鬼神,也不信什么神仙上帝,更别说什么预言命相之类的东西,如果人真的有命相,那从一出生自己的一生就被决定好了,当大官或者是挣大钱亦或者是当一个废物躺平。那又何须努力?

与其为这些看不到的厄运所杞人忧天,还不如好好享受当下状元郎驸马爷身份所带来的红利,这才是最重要的。

“要和我成亲的公主是哪位啊?”

“这个还真不清楚,只是听闻是皇帝最疼爱的那个小女儿,哎呀,都这个地步了,大人你怎么还在想这些事情,难道,保住性命不才是最要紧的吗?”小云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身子也渐渐的摇晃起来,最终一头栽倒在我的身上。

小云病了,先是那天大雨着凉,又听阿红说后来她为了照顾我一天没合眼,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她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本不应该去承受如此之多。

后来就是她躺在床上,阿红和我负责照顾她。

她常常说梦话,梦话中无非就是些糖葫芦和黏牙糖以及她那只喜欢的小柯基。

偶尔清醒时,就一个劲的嘱咐我说一定要听掌柜伯伯的话,在子时去汤府门前插柱香。

这家伙烧的厉害,来看病的郎中也只是摇摇头,露出一副生死皆看命数的样子。

而我之前因为穿越的喜悦也被打消的一干二净,转而陷入一种无力与寂寞之中。这明明只是一场烧的厉害的重感冒,在现代也就是去医院打两天吊针的事,可放到古代,怎么就成了要人命的病了呢?

阿红最近话也少了很多,只是默默的熬药送药,轻声问我几句她怎么样了,然后一脸寞落轻轻走了出去。

在我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我知道了小云和阿红为了让我逃避那糟糕的预言,已经做好了让我呆在家中足不出户的计划。

他们先是将屋内所有悬梁和木制家具派人检修一遍,然后将所有瓷器以及其他可能的锋利物品移走,总之就是排除所有的安全隐患,防止意外的发生。

看着他们做的一切,竟有些好笑,更多的是一种被人在乎的感动。

从受人冷眼的失败者,到如今这般温暖的情景,有朋友,有在乎我的人,谁又不会感动呢?如果有,那就是没有良心。

天黑了又亮。

街上已经慢慢热闹起来,今晚就是传说中汤府的祭拜仪式,阿红一大早就被管家叫去准备晚上祭拜仪式所必须的事情了,虽说是管家,但实际上,城中大小的事,他全负责了,所以我可以做一个闲人。

阿红临走前,使劲的嘱咐我要去插一炷香,我敷衍的回答几句,说好,但实际上,哪有这个心思呢?一来是我不信这个,二来是小云实在病的厉害,把她交给那些笨手笨脚的下人照顾我实在是不放心,指不定又整出什么民间偏方来。

这些时间,听下人们说了很多关于汤府的话,其中各样的传说数不胜数。

有人说是前朝皇帝躲在那里,制造出一些古怪的事来掩人耳目,也有人说是一个商人巨贾暴毙其中冤魂不散,还说是一富家深闺小姐被丈夫抛弃,最终含恨自杀,各种各样的传闻数之不尽。

唯一相同的是,无论哪种版本的传言,都说汤府有宝藏,而那宝藏有能让人实现任何愿望的能力。

我不禁想起阿红说的那乞丐,原本只是一个乞丐,却突然变成了逢赌必赢的赌神,摇身一变,让人唏嘘惊艳,而这一切的原因只是去了汤府…

但后来也在城门前暴毙而亡,没有查到原因,脑袋就像一个熟透了的西红柿,突然自己炸开。

傍晚,鞭炮声起起伏伏,烟花也在空中炸裂,我明白为什么说汤府的祭拜仪式就是鬼宁城的元宵节了,这完全就是按照元宵节的过法来的。

坐在屋里,无法仅凭街道的热闹声来推断街道上发生了什么事。看着眼前这脸烧的通红的小云,心中也担心的要命,太为难这个孩子了。

期间醒来一次,迷迷糊糊的说让我去插一炷香,我敷衍的答应了,她就又安心的睡去了,那小柯基也趴在一旁,一声不吭,默默的看着它的小主人。

街上传来一阵锣声音,是夜晚打更人,我看了看昏暗的烛火,已经是亥时了,外面依旧热闹不见,从阿红还没有回来这点就能看得出,外面还要忙一阵子。

如果阿红回来了,他来看着小云,我或许还有兴趣去汤府看一下。

又一阵锣声,一个时辰过去了,已经是子时了。子时锣声敲响的这一刻,浑身打了个寒颤,就像做好准备迎接厄运发生一般,但事实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没有去汤府插一炷香…

子时,需要再让小云喝一副药,因为阿红不在,我托了药铺那掌柜的来代替熬药,按理说现在应该来送药才对,可约莫过了十几分钟,送药的人还是没有来。

心中一阵嘀咕,耽误了喝药的时间可不好,“小刘!小刘!”小刘是照顾我一下人的名字,平时就住在隔壁的侧房中,随叫随到。

但这一次,小刘却没有像往常那般推门出现问句大人怎么了。

我心中疑惑更盛,我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小云,摸了摸她额头,感受一下体温,觉得没什么太大问题后,我转身出门,小云的药不能不喝。

迈出大门的那一刻,如果我再仔细一点,就会发现那门口的人皮已经消失不见了。

街道上很是奇怪,明明亥时还是人声嚷嚷,热闹非凡,可到了子时,竟然就变得毫无人烟,看来仪式已经结束了,热闹也自然停歇了。

转头往东去,东边是药铺的位置,走路只要三四分钟就能到。

街道两旁还挂着大红灯笼,里面的烛火被冷风吹的忽暗忽明。路过一间扎纸店,纸店没有关门,但却看不到老板,店门口的纸人纸马立在原地,那纸人好像一直盯着我看,一阵风吹来,吹倒在地上。

“回春药铺,就是这里了…”敲敲门,走了进去。

来迎接我的不是我上次见的那个掌柜的,而是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说明来意后,老人歉意的说药很快就好,房内传出柴火烧裂的声音,我如释重负,还好药很快就好,不是这家药铺忘记了,如果是忘记了,重新开始熬药就要小一个时辰,会耽误了用药的时间。

“以前我挺不放心把这家铺子交给我那混蛋儿子的,不过现在看到他打理的不错,我放心极了。”老人没来由的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大笑。

“您儿子不愿意跟你学管理这家药铺吗?”

“我儿子李回春那个混蛋,完全没有一点子继父业的样子,整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不过那是以前了…药好了!”说到一半,老者转身去拿药。

取了药的我微微道谢,就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的安静让我有些发怵,直到看到拐角处看到一面摊,布上写着王记面摊,一中年人在那和面,看到我在看他,向我笑着点了点头。

心中顿时安稳许多,毕竟有人出现,心里也一阵可怜,一路来没见到几个人,而这面摊主人还在这煮面,想来也是很难赚到钱,如果不是生活困难,只怕也不会出摊到这么晚吧。

回去后,让小云起来喝了药。她睡眼惺忪的将药罐端到嘴边,囫囵几口喝的干干净净,药汤顺着嘴角滴到白色衣领上,留下一块褐色的污渍。看到他喝完药,顿时如释重负。

将药罐放在一旁时,无意间瞥见自己的右手,右手手背上是一阵划痕。

我摸索两下,心想也没被什么划到。

待我细细看去才一身冷汗,这道划痕,不是其他,正是那日,那佛河老者,在我手上划开的口子,那道开始剥皮的口子。

撕裂感清楚的传来!

手背的划痕越来越大,在我的注视下,筋骨血肉慢慢展露出来。

看着这一切,一股不可言说的恐惧包裹全身,像枷锁般紧紧的禁锢住我的身体,无法动弹,就像被剥皮的人提前固定在处刑架上一样。嘴巴张大,想要呼喊,却发现无法发出一点声音。

直到,我的手被另一只强有力的手紧紧握住,将我从那不可言说的恐惧中,拉出来。

“兄弟,你怎么了?一脸惊慌的样子。”是阿红,他正攥着我的手,一脸疑惑的看着我。

“我的手…”

“你的手?”阿红来回翻看我的手心手背,“没什么啊?怎么了?这么惊慌。”

被他攥着的右手,手背上此刻竟然毫无异样,那道划痕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难道是幻觉吗…”我自言自语道。

“祭拜仪式已经接近尾声,但还是热闹的很,我回来换身衣裳,然后来看看你和小云。”

祭拜仪式接近尾声?不是已经没人了吗。但奇怪的是,街道上热热闹闹的声音竟然再次传来,丝毫不像接近尾声的样子,可是,之前出去的时候,街道上安安静静的,除了那王记面摊,可谓是空无一人。

不一会,门轻轻敲了敲,小刘推门而入。

“大人,回春药铺熬好的药送来了……”

“小刘?你刚刚去哪了?我叫你好几遍都没人。”我看着眼前的小刘,以及这回春药铺的送来的药,脑子一阵混乱。

“大人,我一直在门外啊,我没听到你叫我啊。”小刘一脸诧异。

还不待我再问什么,阿红已经将小云叫起来,嘱咐她喝药。

“真是的,刚刚不是已经喝过药了吗?”小云睡眼惺忪的说道。

阿红摸了摸小云额头,只当是小云烧迷糊了,“你这家伙,平时挺聪明,这么一发烧就变傻,药才刚刚来啊。”

明明去药铺讨过药了啊,对方也知道我是谁,要什么样的药,明明都取走了,为什么还来送一份呢?

之前放在脚边的药罐,就是那我讨来盛药的药罐,此刻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明明记得之前是给小云喝过药的。是到了子时还不来送药,我吆喝小刘,小刘不在,就自己穿过空无一人的街道去讨药。

可是,才过了一会,眼前的情景竟让我摸不到头脑。热闹尚未褪去的街道,一直未曾离去的小刘,回春药铺送来的药…

“你去插香了吗?”喂完药的阿红,转过头来,一脸严肃的看着我。

我咽一口唾沫,就像偷东西被逮住的贼,说了句:“忘了…”

我哪里是忘了啊,我是真的故意不去罢了。让我在七月半鬼节这天子时去查香,还去汤府那听起来就很恐怖的地方,怎么可能!

而且,我是真的放心不下小云就是了。

第二天

小云竟然痊愈了,来诊断的大夫摇摇头一副摸不到头脑的样子,喃喃道明明是难医之症怎么突然就好了呢。

但的确小云退烧了,乏力感消失,又同往常一样活蹦乱跳的,现在正一本正经的教训着她那只小柯基,原因是在她生病这段期间柯基偷吃了一根糖葫芦。

在阿红和小云的强烈“胁迫”下,我们再次来到扎纸的掌柜家。

这次掌柜的接了个奇怪的订单,往常他扎的纸人纸马都是白色黑色深蓝一系列素色调,但这次他竟然扎了个穿的红色纸嫁衣的纸人,模样栩栩如生。

见到我们,掌柜的脸色比上一次更差,一脸凝重的将我们请进屋子,然后陷入死一般的沉寂,阿红焦急的看着掌柜,但没有说一句话。

“上次来的时候,有灾相只是陈一你…”过了许久,掌柜的慢慢吐出一句话。

只是我,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那种不详的预言或者说命相,也出现在阿红或者是小云的身上。

“三天不见,小云的命相也渐渐西垂,明明只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这些天发生了什么,先从阿红跟我说。”掌柜的声音很弱。

于是从阿红开始,将这些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先是遇到那暴毙的乞丐,然后自己晕倒,小云生病到阿红被拉去打理祭拜仪式的事情,当然我没去插一炷香的事情也说了,说的这一点时,掌柜的眉眼低垂轻叹一口气,而阿红语气中的不满与担忧也清楚的很。

轮到我时,我将子时独身去药铺讨药,然后自己所见的寂静街道和小云喝了两次药的事情说了出来。但我没有说出我手上的裂痕,我只当那是一种癔症,或许是因为最近发生太多让我震惊的事情,所以才会出现幻觉。

“回春药铺的老人?喝了两次药?”阿红满脸疑惑。

“对,好像自称是李回春的父亲。”清楚的记得那老人骂他的儿子李回春不学无术不愿继承药铺。

“开什么玩笑,李回春接管那家药铺已经十几年了,他爹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阿红笑笑说道,但很快笑容消失,像意识到什么一样,沉默起来。

“那王记面铺,几年前我常去鬼宁城出差,总是爱吃他家一碗面,但后来,那老板突然死了,至今是一件悬案。”掌柜的敲打着桌面,一字一句敲打在我的神经上。

我脑海中一片混乱,明明那老人一脸和蔼的跟我说这说那,那王记面摊的摊主还和我笑了笑。

我一定是得了什么癔症,从手上的裂痕再到宁静的街道和喝了两次药的小云,仔细在脑海中搜寻着那天晚上的蛛丝马迹,直到……我看到小云衣领上的污渍。

那是那喂药时,顺着嘴角流出来的,小云的确喝了已死之人熬的药。

“这一切,是真真切切发生的。”我认真的说道,听到我这般说,掌柜的陷入沉思,房间内再一次陷入安静。

……

“小云的命相,这样下去可能不会活过十五岁…”掌柜的艰难的说出这句话。

室内一片沉默,没有人出声。

“陈一你知道,汤府的宝藏吗?有人说是金银财富,有人说那里可以实现任何愿望,但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鬼宁城和汤府有很多秘密,这些秘密几百年了无人能够破解出,但是小云和你的这种情况,很可能受到来自汤府的馈赠,而受到汤府馈赠的人,五一都会死去。如果你想知道真相,或许该去汤府一趟…”

掌柜慢慢的说道,他认为那碗汤药是汤府的馈赠,能够治愈好小云的重病,但如果付出的代价是死,那治没治好又有什么区别?

“兄弟,汤府,还是去一趟吧,那个乞丐去过汤府,然后死了,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走着走着脑袋裂开,不是躲在家中就可以逃避坏事的,没有逃避的可能。我会永远的站在你们身边的!”沉思许久的阿红终于开口,注视着我和小云,认真的说道。

望着眼前的茶水,心间波澜微起。

逃不过吗?只是安安稳稳的做个状元郎驸马爷不好吗?混蛋,劳资果然是个当主角的命,到任何时候都会有事找上门来。

倘若此事关于自己也就算了,我倒是不在乎什么生死之事,能够来到这个世界,享受此等身份已经很满足了,又怎敢有享受一生一世的奢望。

但这种预言,这种厄运竟然从我身上传播到周围人的身上,小云才七八岁的年纪,就要遭受如此厄运,那下一个是不是阿红呢?

在我的认知中,我们才相识几天,但在他们的认知中,我们已经相伴了许久,无论怎样说,都是不能辜负的人。

对陌生人尚且抱有好感与帮助的信念,更何况他们呢?这种厄运怎么绝对不能发生在他们身上,要做出改变的勇气。

佛河的两口棺材,剥皮的老者,提及汤小姐的眼泪都会回避的众人,掌柜口中说死了几百年的人,突然大病痊愈的小云,以及那些死去却又真真实实出现在我面前的药铺掌柜和面摊老板,有太多隐秘,需要我去寻找答案。

所以,去汤府吧,如果那里真的能够找到答案,我也想知道我为何会来到这里。

汤府客栈,一楼吃饭,二楼住店。

这家客栈呢,位于汤府和鬼宁城之间通道的必经之地上,规模很大,听阿红说,这都是那些来汤府寻找宝藏的人养起来的,毕竟荒郊野岭的,能吃饭住店的地方,就这一处。

楼外是林荫大道,车马行路人匆匆,楼内则热闹非凡,人声嘈杂,酒菜香气四溢。

起初我以为汤府是城内某条街道的一座大府邸,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汤府建在城外向北五里地的地方,沿途走来,周围树上还挂着大红灯笼,是那天祭拜仪式留下的。

“啊哈哈,肉,肉来了,肉来了!”等待许久的阿红看到上菜的小二惊呼道,引来周围一遭异样的目光。

“阿红你这个样子太掉价了。”周围的目光明显让小云有些不自在,小云嘟着嘴说道。

“小屁孩懂什么,酒肉赌,人生几大乐趣。”阿红直勾勾的盯着端上桌的肘子,抄起筷子一捻,一块肥美就往嘴里送去。

“这位兄台说的没错,酒肉财气,人生几大乐趣。”一白衣书生,坐到了阿红身边,搂住阿红的肩膀笑着说道。

阿红更加高兴,如同遇见知己一般,一个劲的说对对对。

“在下,宋千,是入京赶考的书生,路过此地,还请多关照。”书生对我一抱拳,笑笑,转身对小二吆喝“来肉来酒!要最好的酒肉!”,并扔出一锭银子,出手可是阔绰。

“几位莫要见怪,就当小生交个朋友,这人生地不熟的,小生怯的很啊!”

不待我出声,阿红一拍胸脯,抢着说道:“好说好说,兄台这般豪气,我阿红这朋友交定了!”

哈?请你一顿饭就交定朋友了?太没底线了!

小云往我这边凑凑,一脸嫌弃的看着阿红,看这小姑娘满是欣慰,这可得离阿红远些,免得被带坏了!

阿红也是自来熟,两个自来熟遇到一起,再加上酒肉共同的嗜好,简直是相见恨晚,如见知己,不一会,肉已经干干净净,酒也一滴不剩,两人互相搂着肩膀,醉醺醺的趴在桌上。

“宋老兄…,嗝,你知道这鬼宁城哪的女人最有味道吗?”说着阿红嘿嘿的笑了起来。

“小生,嗝,不知……还望,兄台指点。”两人相视一笑,嘿嘿的笑了起来。

小云皱皱眉,嘟囔两句就埋头在饭菜中,可能这就是借“食”消愁。“喂,小云妹妹,你知道这鬼宁城哪里的女人最有味道吗?”我不怀好意的说道。

小云一脸不敢相信的看着我,好像在说大人你怎么也这样!

得嘞,阿红和宋千好酒好肉的吃着,而我要在这哄小云了。

我向小二要了两间客房,一间大些的,一间正常的。一间是给这位宋千老兄的,另一间大些的是给自己三人的,路上先前商议过,让小云和我们睡一间,理由是安全。

“兄台扶好我,嗝,我走不稳了!”宋千左摇右晃的起身,看样子已经完全醉了。

周围人看到这幅模样,纷纷大笑不止。

店里一共有五桌人,一桌是我们这边。

一桌是四个肌肉健壮的汉子,皮肤晒的黢黑,手上老茧清晰可见,坐姿吃相也不讲究,看来是常年从事体力工作的人。

一桌是三个书生,举止谈吐讲究,看来和宋千是一路人。

另一桌是三个衙役,明显不是鬼宁城的官服,是从外地来的,其中一个明显是头头的人脸上一道刀疤,将这官服脱下,说他们的长相是强盗也不为过。

别看他们打扮各异,来这里,无非就一件事,觊觎汤府的宝藏。

最后一桌的一小女孩,腕上两翠玉手镯,一根金簪将头发束在脑后,珠光宝气,一身华服一看就价值不菲,她笑的格外厉害。

“滚滚滚,哪来的乞丐!就你穷样子,夜鸭子都对你提不起胃口,弄脏我西域来的丝衣,你死八辈子也赔不起啊!”只见门口一珠光宝气的中年人对着一讨饭的乞丐骂道,说完一脚揣在乞丐身上,那乞丐翻了两滚,那乞讨用的饭碗摔的稀碎。

见状,这施暴的中年人大笑不止。

醉昏昏的宋千见状,竟摇摇晃晃的走过去,“兄台莫气,兄台莫气,和气生财和气生财。”中年人见着酒鬼这模样,也不计较,呸的一声嫌弃的离开了。

拉着那华服小女孩就往楼上去,之前这笑的开心的小女孩恶狠狠的说道:“爸爸,不要和这些脏东西一般见识。”说完,撇了一眼宋千。

宋千见状,笑嘻嘻的点了点头。

“小二~给这乞丐来碗面,加牛肉!”宋千说完,又几两碎银扔过去,就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上,打起了鼾。

这人,可交!

是夜,整个酒楼已经关门,只剩下店里的伙计和住店的客人。

“笃笃笃”,敲门声后,店里伙计的声音传来,“客人记得关好门窗,这附近有啄食人血肉的夜鸭子出没。”

“夜鸭子是什么?能吃吗?”可恨,我脑袋里浮现出的为什么是外焦里嫩的北京烤鸭!

“就是一种像秃鹫一般啄食血肉的鸟,不过这种鸟只在夜里成群出现,听人说,要是饿极了,还会主动攻击人类。”阿红一边给小云拾掇着被褥一边说道,他的酒已经醒了。

今晚我和阿红睡在地上,当然也是有被褥垫着。

“可怜我白天被人嫌弃,晚上还要给那人拾掇被褥,做人做到这一步真是失败呢。”阿红长叹一口气,幽幽的说道,引来小云白眼还击。

“小云,晚上要上厕所,跟我们说一声,我们陪着你,这里人太杂,怪不安全的。”我走到窗边,看了看外面深蓝的夜空,倒没看到什么鸟兽。

吱呀一声,隔壁的窗户关的严严死死的,是宋千的屋子,这两间屋子刚好隔着。我也随手关掉窗户,准备睡觉。

夜深,酒楼静悄悄的。

小云果然要起夜,睡眼惺忪的拉住我的衣角,我端着一蜡烛,就往楼下去。

“嘎登嘎登。”鞋子踩着木制楼梯的声音格外清晰,依靠着蜡烛有限的光亮前进着。

“啊!”小云轻呼一声,“大人你听…”她抓住我衣衫的手明显颤抖起来。

被她这么一说,我也绷紧神经,竖起耳朵仔细的听周围的声音,果不其然,一种类似于狂风穿过细小的穴口的声音传来,忽强忽弱。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瓷碗撞击木头的声音。

我魂已经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小云快来保护我!但这也太丢人了,我故作冷静的用发软的双腿站的更直。

我联想到小二说到夜鸭子,这是无需担心的,这里的门窗都锁的死死的,不会有这东西飞进来,而且就算飞进来,声音可比这个大多了。

我在黑暗中看见一对绿豆般大小明亮的光点,这光点先是冲我摇晃几下,然后瞬间移动消失,传来吱吱的叫声。

“原来是老鼠…”我舒一口气,也顺便抚平小云的情绪,我怎么忘记了,酒楼中有老鼠不是很正常的吗,这种生物,现代都无法祛除干净。

老鼠,我可以骄傲的说,这东西我是不怕的!

那风吹过穴口的声音是老鼠的叫声,而那瓷碗撞击木头的声音是老鼠在啃桌角,没错,就是这样!

在等待的时间中,我巡视下四周,这酒楼很大,但奇怪的是没有一盏蜡烛用来常备照明,整个就黑漆漆的一片,在楼下,完全看不到楼上自己住的那间屋子,这对住店的人来说实在是不安全。

回到屋内,小云很快入睡了。

阿红已经醒过来了,揉揉脑袋,陷入思考,“你有没有听到一种声音,像风吹洞口,锥子敲击桌子的声音。”

“嗯,是楼下的老…”鼠字还没出口,就意识到问题的不对,一楼的老鼠声,二楼怎么可能听得到,而且还将睡梦中的阿红给惊醒。

阿红打开外面的窗子,望着外面空无一物的天空,“奇怪了这些家伙都是些饿死鬼,怎么可能缺席。”

我转头一看,这一层楼上另外两间的窗子也开启着,一间是宋千屋的窗户,另一间就不知道了,风吹的窗子左摇右晃,吱呀作响。

“可能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阿红喃喃道。

第二日,果不其然,酒楼内死人了。

是昨日那华服中年人和他女儿,两具尸身被吊在窗前,一大一小,全身上下没有一块是完好的,脸上眼睛是两个窟窿,里面什么都没有。血流一地,伤口都已经干涸发黑。

让我死了吧,一个现代人哪里天天受得了这种惊吓!

“夜鸭子夜鸭子,只有夜鸭子才会啄人血肉,老大,这才半路,这汤府咱不去了吧!”围观的人中,那四个健壮黝黑男人其中之一大喊道。

“都闭嘴!都闭嘴!”那刀疤脸的衙役一边拿着象征身份的令牌一边大喊:“都不要动,在座各位都有嫌疑,请配合官府调查!”

“你在胡说什么?这明明是夜鸭子干的,怎么会牵扯到我们。”一书生怎见过这般场面惊慌的说道。

“夜鸭子,你们没看见这窗户是大开的,人是吊着的吗?而且你们看!”说着,刀疤脸一摇尸体,将尸体拉近我们。这两人的眼皮上是两只铁钩子,将眼皮狠狠的挑起来,露出眼睛,显然是给夜鸭子准备好的。

“你看那。”阿红小声的指指床边,床边是一铁盆子,铁盆内盛满血,而血中浸泡的,是这中年人的丝衣和两人全部的值钱首饰。

我再看看那两具尸体,自从见了那乞丐脑袋爆裂的场面后,竟对这些事情产生些免疫力。

“兄台,这场面,小生我没见过啊…”只见宋千双腿发软的瘫在一旁,目瞪口呆的说道。

刀疤脸转头盯向宋千,眼中阴晴不定,狠狠的说道:“你有重大嫌疑。”

事情发生后,刀疤脸一只信鸽叫来不少衙役,将汤府酒楼能够出入的地方封的死死的。

而这酒楼的掌柜也现身了,是一个年近四旬的女人,黑发用一根朴素的蝴蝶簪扎在脑后,身材窈窕,脸上虽然皱纹暗布,但也别有一份滋味,并非那种烟花滋味,而是那种书香气质,一身布衣,从打扮上来看丝毫认不出这竟是这座酒楼的主人。

她先是看了眼案子发生的房间,眉眼低垂,略带伤感,转而就一副见怪不怪镇定的模样,并听从刀疤脸的吩咐让店内工作的人纷纷配合办案。

所谓的办案,就是酒楼中的人挨个到刀疤脸的房间内调查,以此排除嫌疑。那两具尸体就以保护现场为由挂在那一动不动,血都凝固在地板上。

先是那几个黢黑健壮的大汉,去刀疤脸房间接受盘问,一脸忧愁的进去一脸忧愁的出来,具体问了什么,外面的人不得而知。

“他老子的,老子查案子天天这么辛苦,你还在这要牛肉,这牛肉不得给老子省出来。”刀疤脸踩着一书生打骂道,这书生正是宋千,原因是宋千点了盘牛肉。

“爷,小的错了!小的不敢了,这牛肉就当孝敬爷了!”宋千疼的边打滚边叫。

“嘁…”阿红不满的瞟了他一眼,转头咬一口馒头对我说道:“兄弟,你怎么看?咱不能在这因为这些小事耽误时间,要我看,干脆直接把你身份说出来得了,鬼宁城状元郎,这不就让咱走了。”

关键是,我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物件啊!

我摇了摇头,依这刀疤脸的安排,进入酒楼的通道已经被堵死了,是无法从鬼宁城叫人来的。而且我看着刀疤脸和他那一群衙役兄弟,怎么看都有些奇怪。

“这刀疤脸说很快他们官府的管事人就会过来,可是这都一天了,除了来了一群小弟,什么都没有来,这其中可能另有蹊跷。”

“而且,我去刀疤脸那时,那刀疤脸也没问什么对这案子有什么实质进展的问题,只是问了些工作是什么收入多少家里有什么人之类的。”

沉思片刻:“阿红,今晚和我去那房间看看吧,找点线索。”

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就后悔了,我这样一个怕鬼胆小的人,竟然主动要求去死人的房间里找线索,而且还是晚上,脑子这是哪根筋又抽抽了!

没有反悔的余地,阿红大喜,“兄弟正合我意!我敢打赌,事情绝对不是这么简单!”

是夜,已过三更。

我和阿红趁着守夜的人换班之际,悄悄溜出房间。自己房间内不用太过担心,宋千那家伙自从发生那事后,就干脆窝在我们那不走了,说是有个照应,实际上是因为害怕罢了。有那家伙陪着小云,也算的上是安全,就算出了什么事,至少还会大喊大叫。

死人的房间距离我们房间隔着三个房间,分别是宋千、刀疤脸的还有一个空房间。

好在酒楼内没有掌灯的习惯,楼道内没什么通风的窗子,导致里面格外的黑,仅仅凭借视觉是很难看到有什么东西移动的,不掌灯的缘故,听老板娘说,是因为夜鸭子喜欢聚集在有光亮的地方。

顺着栏杆,尽量让脚步放轻,一点一点的匍匐前进着。

“兄弟你能不能别光拉着我裤子!”阿红小声的说道。

咳咳,尴尬的松开了手,我能说我是在害怕吗?我能坚持走下去,没瘫在地上就已经是大胜利了!

先是路过宋千的房间,然后是刀疤脸的房间,不过路过刀疤脸的房间时,听到一点好玩的事情。

“掌柜的,我劝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这家店是你的,没有人比你更熟悉这家店了吧…”是刀疤脸的声音,不过声音很轻,完全不像平时咋咋呼呼。这样子,看来老板娘在她的房间内,但夜晚盘问,还是第一次见。

我和阿红相视点头,继续前进,慢慢的路过这间挨着死人房间的空房。

来到死人房间,门外是顺着门框流淌出来已经干涸的血迹,腥甜气味依旧很重。

我的心跳更快,虽然明知道推开门会看到两具挂着的尸体,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但一想起那惊悚的场面,还是不禁捏一把冷汗。

日,太丢人了,腿快软了!

不禁感叹现代那些奔赴案件一线的工作人员是有多么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毕竟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遇见什么样的现场。

阿红深吸一口气,慢慢的一推门,门没有发出任何响声,一切顺利,进入到了屋内,但在关门的这一刻,门猛的发出吱的一声和木头碰撞的轻响。

汗毛立马倒立起来,这响声放在平时可谓是微不足道,但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简直是仿若惊雷,深深的刺进鼓膜,挑动着神经。

果不其然,“什么人!”楼下守夜的人大喊一声,紧接着是刀剑出鞘的声音。

“哗啦!”几声,二楼的门统统敞开,不用想也知道是那些衙役出来了。

“谁!发生了什么!”刀疤脸暴怒的声音传来,质问着楼下守夜的两人,与之前房间内的轻声细语完全不同。

这一喊可不要紧,楼下顿时传来一阵踢腾的声音,瓦罐被打碎伴同着几声“吱吱”声,刀疤脸把楼下的老鼠吓的乱窜起来。闻声,我和阿红也松了一口气。

“老大……老…大,是老鼠!”楼下守夜的人惊慌的对自己暴怒的老大说道。

刀疤脸一听是老鼠,更破口大骂,看来是打扰了刀疤脸的好事。最后“哐当”一声门响,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鬼宁城耗子叫真是格外清脆,这鬼地方就像遭了诅咒一样,老鼠永远长不大,只能发出这种叫声。”阿红笑笑,低声说道。

听到阿红说的,我心里一惊,前天在楼下听到的风吹洞穴和锤子敲打桌子的声音,可不是这种小耗子的叫声,而我当时并不知道鬼宁城的老鼠长不大,也理所当然的将其当做耗子叫声。

我揽住阿红的胳膊,紧紧贴近他,刚才的紧张竟然一时忘掉了背后有两具悬挂着的尸体。

“兄弟你别这样,我不好这口,再这样我叫了哈!”

“滚,老子害怕。”

被阿红挽着,缓缓转身,终于看到那黑暗中挂着的两个黑东西,一大一小,我咽口唾沫,努力让自己镇定住。阿红带我慢慢走过尸体,靠近窗边,用食指在纸窗上捅了个洞,明亮的月光从洞中喷涌而出,瞬间将整个屋子照的可见。

那尸体,那干瘪的尸体,正用两双干瘪的眼眶瞪着我,猛的转过身去,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努力克制呼吸,抚平情绪。

“兄弟,其实这房间里,有三个死人!”阿红见我这模样,在我耳边轻轻说道。听闻这话,我又是一激灵,“你俸禄以后没有了!”

“别别别,兄弟,我会好好保护好你的!”

通过窗户上的洞,看到外面的月亮很大,将三更的夜晚照的清清楚楚,楼外的大树上,站着一群像鸭子似的东西,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夜鸭子了,看样子有上百只。

记得那天夜里,外面可是空无一物,指不定都在这房间里进食。

“时间紧迫,快找些线索。”阿红看了看东边的月亮。

阿红用手敲了敲大人尸体的脑袋,发出崩崩的声音。

“你不害怕这些?”

“之前城里死人,我一直帮管家老爷子搬运尸体,这都算是家常便饭了,刚开始我也和你一样,不适应。”

“喂,还记得那天我问你听没听到类似于风吹过洞穴,锤子敲打桌子的声音吗?”

“记得,看这样子,就是那些夜鸭子在啄食这两具尸体发出的声音了。”

“我竟然把这当成了老鼠叫,长不大的老鼠,怎么会有这种声音呢?”

近距离的观察尸体,这尸体是先被杀死吊上去,然后才被夜鸭子啄食的,之前看到那血盆里的珠宝首饰也早已不见,而这房间内也丝毫不像保护现场的模样,在事发之后,被人翻过了,而这件屋子事发后是严禁任何人进入的。

任务结束,又趁着轮班的时间胆战心惊小心翼翼的回到屋内。

这一次,屋内除了宋千和小云,还有第三个人,酒楼的老板娘。

“红兄,去个厕所怎么这么久啊,我好害怕,还好老板娘过来了,说找你有事相托!”宋千见了阿红仿佛见了救星般,之前并没有和宋千说我们去做什么,只是以去厕所的名义混了过去,也没有必要告诉她要去做什么。

“这家伙,比我还胆小,还说保护我,明明是我保护他好不好…”小云不满的嘟嘟嘴。

“掌柜的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掌柜的见了我和阿红,竟掉下了眼泪,带着哭腔的请求我们帮帮她。

“那衙役头头,依我看,就不是当官的,不知道从哪整来一身皮,招摇撞骗,图我钱财,图我姿色……”掌柜的幽幽的说道,“我虽没什么本事,但我多年开店,识人无数,料的二位定不是普通人,还望帮我度过难关。”掌柜的哭的梨花带雨,这年近四十的人,竟让我产生一丝同情与怜惜。

“不,我们只是普通人,如今被困在这里,也怕是自身难保。”阿红苦笑,他说的没错,被几十号人堵在楼内,也的确只能任人摆布。

“但来这里的人,无非只有一个目的,去汤府对吗?”

我和阿红相视,点点头。

“我在这开店十几年,有关汤府的消息不少,如果你们能帮我,我定然将消息全部告知。否则,一般人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到汤府的……”

起初并不认为为了掌柜的而与刀疤脸对立是件明智的事情,但看掌柜并不像撒谎的模样,一脸肯定镇静的说出“没有我你们到不了汤府这种话”,小云的诅咒只说是活不到十五岁,这并不意味着会在十四岁死去,可能是一年后一个月后甚至是明天,权衡之下,答应了掌柜的。

而且!这掌柜的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平日看到她时,穿着饮食都很精致(富有)的样子,如果能帮她个忙,估计还能顺便搞点路费。

当我和阿红应允后,决定为了换取消息而帮助掌柜的第二天时。

酒楼内的人惊恐的看着一楼大厅,一楼大厅赫然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这具尸体和楼上尸体唯一不同的是两个眼眶没有被挖掉,血液铺满这个大厅。

饶了我吧,我是名侦探柯南吗,到哪哪死人……我真的受不了这种惊吓啊,还好还好,这人死的比较好看,不那么吓人。

“是刀疤脸…”尸体脸上的那道伤疤清清楚楚的告诉人们身份。

“原本想以他作为砝码去和掌柜的做交换的,办法还没想到,结果就先死了,这是赶巧。”阿红嘟囔道,“不过这对我们的好处是,我们可以离开这鬼地方了。”

“但如果老板娘说的是真的,我们是无论如何也到不了汤府的。”

在周围其他人的一阵阵惊呼下,“夜鸭子,店里有夜鸭子!夜鸭子进来了!”没有了衙役们把守门窗,只片刻,整个酒楼内鸟兽俱散。

只剩下几个店里的小厮,他们的面色平和,像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一般。

我和阿红走近尸体,尸体这种东西,白天的不如晚上的骇人,刚死的不如死久的骇人。

阿红俯下身,将刀疤脸从上到下摸索一遍,尸体一身白色睡衣,腰带处的凸起格外显眼,阿红解开衣物,这凸起正是先前那死去两人的珠宝财物,在此其中还缠在一些其他财物,最显眼的便是这翡翠通透的玉镯,一句话,非常值钱的样子。

这玉镯很是熟悉,似曾相识,闭上眼睛用力思考着,终于在记忆的一个片段中寻找到关于这玉镯的痕迹。

“那几个书生,那个最矮的书生,他手上戴着这镯子。”那日刚来店时,趁着阿红与宋千交友的时候,闲来无聊将店中所有人观察一遍,这玉镯子,正是那最矮的书生戴着的。

果不其然,镯子的内侧刻着“金榜题名”四个字。

“这镯子不便宜,我从赌这些年,见过不少作为赌注押上的玉镯,但成色如此之好的,我却是第一次见。”

尸体一旁是刀疤脸的佩刀,但已经拦腰断掉了,断裂的切口平整光滑,就像被一锋利物切开一般。

“穿着睡衣匆忙拿剑逃走吗?还带着财物。”

“昨晚上也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不过这也不是最要紧的事情了,眼下倒无需关心这些事情。”

说完,阿红吩咐小厮,让他去鬼宁城报案,用不了一个时辰,管家就会带人过来。

回到房间准备收拾一下离开时,小云不见了。

房间的地板上直直的插着把断刃,明显便是刀疤脸那断刀的另一半。

刀刃下是一封用血液书写而成的警告信件。

“今日晚子时,向北去,那棵红色巨树。”

当我们再在店里寻找宋千和老板娘时,两人也不见了,宋千胆小趁机溜走可以理解,但作为这家店主人的老板娘,没有任何理由离开的。

阿红狠狠的砸在悬梁上,狰狞的说道,“混蛋,这到底是谁!”

看来,这件事情并不算结束,或许只是个开始…

夜,这一整天,管家并没有出现。

店里的小厮在阿红的吩咐下,将店里所有的牛肉猪肉都统统的倒在酒楼外面,这是能够想到的唯一能够避免夜鸭子的方法,或许只要这群饿死鬼吃饱了,就不会对我们感兴趣。

但奇怪的是,从窗户上捅开个小眼,从此看去,外面并没有任何一只飞禽,安静无比,不禁想起案发的那天夜里,也是同样的天空,漆黑,安静。

我和阿红披上蓑衣就出发了,出发前向小厮打听红色的树,小厮们都摇摇头表示并不清楚没有见过,包括那整日往返鬼宁城采购物资的小厮。

一出门,一股刺穿骨髓的寒冷包裹全身,漆黑遮住眼前,别说什么红色的树了,这个样子恐怕连白色的树都看不到。

无月的夜里,连微小的虫鸣都没有听到,只听到冷风呜咽。

和阿红两人死马当活马医的按照出门时北的方向前进着,互相挽着。

“阿红,有没有感觉到空气里黏糊糊的。”

阿红使劲吸两口气,“我倒是觉得干的要死。”

奇怪了,明明感觉空气都变得粘稠了,摸下脸,的确感到一股潮湿。像是在大雾的清晨,出去走了一圈。

这点微不足道的事情起初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腮边传来一种软糯冰凉的触感,像是被章鱼须来回抚摸,留下一滩滩湿润的液体,可动手去摸却又明明什么都没有。

“喂,你摸摸我脸。”

阿红转过身来,即使黑夜中只能看到他漆黑的轮廓,不过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能够猜到了,果不其然,“你有病吧,这地你别吓我。”

“我感觉脸上有些湿,好像人有在舔我……”他将信将疑的摸摸我脸,“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我再次摸摸脸颊,不可能,明明这么湿润。

“我们好像迷路了…”阿红小心翼翼的说道。“你摸摸这周围的荒草,这里全是些灌木荒草,酒楼的北面应该是一片树林才对……”

但我并没有在意阿红的话,因为脸上的感觉越来越清楚了,哪里是什么章鱼须,简直像是有一个人伏在我的耳旁舔我的脸颊。

“好久不见,还是这样懦弱…”悦耳的女声传来,就在耳畔。

我一激灵,“谁在说话!”也吓的阿红一激灵,身体绷直,看着黑漆漆的四周,结结巴巴的说道:“这也没人啊!你别吓我!”

周围四周除了阿红再没有一个人,但那日在佛河边,女人的笑声再次传来,不过这次很好听,甚至让我忘记自己的处境。

“你听到有人在笑了吗?”我问阿红。

阿红一把抱紧我,警惕的观察着四周,“没有,什么都没有听到。”

眼前出现一个红点,红点在视野中迅速扩大,慢慢将整个黑漆漆的世界填满,然后一瞬白光消逝,眼前的一切,周围的万物看的清清楚楚了。

天空变得粉红,地上净是些干枯的树木,蜿蜒奇异的生长出各种模样,光溜溜的枝条上系着一条条红缎子,顺着风飘向一边,一望无际甚是壮观。身体左侧的远处,是一个巨大的长方体石棺,其上缠绕着各种红缎子,随风摇曳。

“去那边!”我向巨大的石棺指了指,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但我肯定目的地一定是那边,说完,我拉起阿红大步向那边走去。

“你说什么?等等,我什么都看不到啊!你慢些,太黑了!”全然不顾阿红的话语,径直往北走去,往那巨大石棺走去。

一望无际的红缎枯树林仿佛为我们开了条道,总能找到一条路通向中心。

天越来越红,香气传来,石棺的模样愈加清晰,高约三丈,十个人合抱恐怕不能,其上红缎缠绕滑落,在石棺顶上隐隐约约有个红色人影,静静坐在那里。

手背一阵生疼,打眼一看,正是那道裂痕,又在手背上蔓延开来,鲜血殷殷流出,白骨血肉缓缓展露。为什么又是这样?都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看到这般情形了,数次以为是幻觉是一场梦,但皮肤的撕裂痛感却清楚的自神经传入大脑。

我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这不是梦…

距离石棺越来越近,终于看清楚石棺上坐着的那人,是个女人,身材婀娜,一身红裙,黑发很长,搭在棺材沿上,脸却被红盖头遮掩的严严实实,盖头后面流出汩汩鲜血,流淌到棺材上,宛若一条条红缎子。

“那小姑娘很重要吗?”女人明明没有开口,但这话语却清楚的传到脑中,我肯定这二十多年从没听过如此好听的声音,而在将来也不会再听到。

这声音,分明就是那天在佛河边见到的女人啊!

她口中的小姑娘必定是指小云了,我和阿红也正是因为她来到这里的。不待我回答,女人便同自言自语一般回答了,“想必是很重要了,不过她受了诅咒,活不过一年,嗯……选个什么日子好呢?就选中秋节吧,团圆的日子离散,你好像从来都挺擅长的。”

“你是什么人?”我大声的问道。

“嘛,亏我几百年时时刻刻都在记着你,但你却从来记不起我,上一次也是,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女人的声音有些微弱,如叹息般。“再会了,你找的地方已经到了。”

天空瞬间变得火红,填满整个世界,红色变成纯白,突然一闪,眼前又变得一片漆黑,回到了夜里。手上如剥皮般的痛楚也消失不见。

“兄弟,兄弟!”阿红使劲摇着我,将我从恍惚中脱离出来,“我们到了!”

眼前一片黑夜中,出现一个个红点,如同烟花般慢慢扩散,最终扩散为一棵巨树的模样,这就是所说的红色树木了。

定睛一看,那一个个红点,并非他物,正是一双双夜鸭子的眼睛,站立在树上,突然睁开,形成一棵巨树的模样。

怪不得夜里寂静无比,原来,他们都在这里。

月光穿过阴云,刹那间夜里明亮无比,一排排夜鸭子整整齐齐的站在每一根树干上,直勾勾的盯着我和阿红。

“希望他们已经吃饱了吧……”阿红生硬的说道,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树下,两个人昏迷在树旁,正是小云和那老板娘。

“小云!”阿红大呼一声,就打算向前,却被我一把拉住。看她们的模样以及周围夜鸭子的举动,她们还没有危险,如此冒然向前,可能会有危险。

“来了吗?”阴暗中一熟悉的声音传来,身影慢慢出现,是一羸弱书生。

“宋千?!”阿红拳头捏出声响,狠狠的一字一句问道,“是你搞的鬼?”

“红兄,莫要生气,看着场景自然是在下搞的鬼。”宋千不紧不慢的说道,他站在月光的阴影处,浑身上下与之前懦弱的形象不同,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看这样子,夜鸭子这种生物,与宋千有什么莫名的羁绊,我想到了圈养这一词。

“你把小云怎么了?”阿红努力克制住声音中的暴怒。

“放心她们都很安全,既然把你们叫过来,那自然是谈条件的,只要你们愿意交换,她们两个自然会安然无恙。”

“什么交换?”

宋千一笑,用折扇指了指我,“用陈一的命,一命换两命,岂不是很值?”

“你放屁!”阿红大吼一声,如若不是我拉住,他早就冲了上去。阿红吼声刚落,树上的夜鸭子齐刷刷的看着阿红,发出呜呜的叫声,跃跃欲试,就好像差一句进攻的命令,就会把阿红撕成碎片。

“从一开始,你就在计划着对吗?”我问道,眼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根本无法反抗,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发突然,自己和阿红又无法做出任何准备,只能被牵着鼻子走。

“没错,在下知道你们要去汤府,于是就假装在那里遇见了。不过倒有件意料之外的事情,原本还在为哪位替死鬼哀叹呢,结果那中年人仗着自己有点臭钱,去欺负那乞丐,在下就只能勉为其难的将他和他女儿作为替死的对象了。”

宋千一阵叹息,略带悲伤的说道,“只是为那七八岁的小姑娘惋惜,这么小就死的那样惨。”转而兴奋的提高音调狞笑,“不过只要想到那女孩长大后会和她爹一副模样,就觉得该杀,罪恶感也就消失了。”

“混蛋,视人命如草芥!”阿红全身绷紧,力量将骨头绷的嘎嘣作响。

“红兄莫要动怒,我很喜欢小云这姑娘,我是不会对无害的人下什么毒手的,毕竟读书人的本分还是有的。”

还知道自己是读书人,“那刀疤脸怎么说?”

“他本就不是官府之人,只是一伙山贼,搞来几身皮,在那狐假虎威,审案是假,趁机敛财才是真,这种人就算不被老板娘托付,我也会杀了他的。”

这样说来,刀疤脸尸体上那一些珠宝财物就可以解释了。

眼前这家伙的确与夜鸭子存在某种羁绊,从那对父女和刀疤脸的死相来看,就可以得知,毕竟三人的死,都与宋千有关。但如果说仅仅只是为了杀死我而做这一出闹剧,为什么不在酒楼里动手,偏偏要来这种鬼地方。

“怪这女人多嘴,说什么要把自己知道的汤府秘密告诉你们,我就只能把她顺便也带过来了,真是奇怪,像你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为何偏偏被要求要在这里动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小云姑娘弄来,好让你们听话的过来。很快就到子时了…”

宋千慢慢的向我走来,面带微笑,折扇中伸出一把利刃,慢吞吞的动作瞬间如脱兔,向我喉咙抹来,本能性的闭上眼睛。

已经感到利刃的冰凉,却迟迟没有刺入的感觉,我掐住脖子大口喘气,想脱离刚才一瞬死亡感。

睁开眼睛,是阿红站在自己面前,稳稳的攥住宋千的手,任宋千怎么挣扎也挣脱不开。

阿红猛的一推,将宋千推出几米,琅琅锵锵的才稳住身子,但宋千并不就此收手,转而以更加犀利的招式向阿红刺来,动作快准狠,显然是一击毙命的招式,只见一道白光划过,生生的停在阿红的喉咙前。

宋千的两只手臂,都被阿红准确的制住,显然已经落了下风。

“就此收手吧,这一切权当没发生过。”阿红冷静的说道,我明白他在顾及什么,树上那群跃跃欲试的夜鸭子,或许只是等待宋千一个命令。

我在一旁,却很难想出任何能够挽救局势的方法,我们面对夜鸭子,就像徒步步兵面对钢铁洪流,只有被碾压的份。

脑子极速运转,天,真的想不出任何办法吗?额头渗出汗滴。

“收手?红兄真会开在下的玩笑。我做的这一切不就是阻止陈一去汤府吗?”宋千笑笑,转而吹了声怪异的口哨,夜鸭子闻声而动,脱离树干,漫天阴云般的向这边扑来,扑腾翅膀的声音宛若洪流,尖锐的鸟喙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阿红一脚踹在宋千肚上,试图来保护我,但很快又被像游蛇般的宋千缠上,无法脱身。

“啊!!!”本能的惨叫。

夜鸭子将我扑倒在地,浑身上下被尖锐的鸟喙插入,皮肉被扯出的感觉,刺痛神经近乎晕厥。

几乎是同时,眼前一红,天空又变成那粉红的模样,那巨大的红缎石棺进入视野。

“滚!我的男人怎么能被这种脏东西杀死!”那熟悉的女声传来,伏在我身上的夜鸭子纷纷爆裂,化作一根根黑色羽毛被风吹散开去。

在这世界中,手背的撕裂感再次传来,比以往更加刺痛。

那石棺上的红衣女子,站在我的身前。

比我矮半头,风吹红衣裹在女人身上显得身姿格外轻盈婀娜,一头黑发格外的长,孔雀开屏般的散落在身后地上,只是那盖头后,依然流着鲜血。

“谁让你来的!”女子回头对一旁一脸不可思议的宋千说道。

这女子竟然…救了我!

“汤……主人…你是主人!”

“这个人只能我亲自动手,上次是这样,上上次是这样,这次也一样!”女人一字一句的说道。

原以为脱离险境,但一双细腻光滑的手抚上我的脖子,紧紧的扼住我的咽喉,并没有传来挤压感。

但浑身如同被束缚住一样,丝毫不能动弹。

好吧,看来只是要换个人杀我…

“那叫小云的女孩对你很重要吗?”女子幽幽的说道。

“很重要!”我不加思索的回答。

“是吗?这样吧,叫声姐姐我就放了你。”我看不到女子的表情,但却明显的感觉出她那好听的声音里有些失落。

叫姐姐?如果这样能换条命也没什么损失,但是,她完全不待我开口。

扼住脖子的玉手,开始发力,窒息感传来,想要挣扎却动弹不得,只见到女子盖头下的鲜血越来越多。

视野缓缓模糊,濒临失去知觉的界限。

脑海中浮现出许多画面,像走马灯一般匆匆翻过。孤儿的我被养父母收留,但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爱,即便在学生时代努力的表现好自己,却依旧得不到认可,毕业后失败却背负一身债务,在活着还是去死的选项中无法做出抉择。

为了一千万,为了让那些抛以冷眼的人后悔!原以为是进入一场剧本杀游戏,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此,短短的接触就可以坚定的相信阿红和小云将会是自己一生的挚友。

从前希望用等量的付出来换得别人等量的回报,成为一个笑话。

但如今从二人身上感到被重视的感觉,如获珍宝,假如没有状元郎驸马爷这一身份,也觉得此次穿越不虚此行。

所以被问到小云是否很重要时,才会毫不犹豫的说出很重要三个字。能在这里为挚友而死,也算人生圆满。

视线完全消失,这些画面也离我越来越远,飘向空中,慢慢的终不得见,死亡就是这种感觉吗?似乎也没什么好害怕的…

意识游离到此处时,脖子上的压迫感和身体的束缚感,却突然消失了。

跪在地上,大口的呼吸着,尚未从鬼门关的边缘走回来。

“嘛,现在死了挺没意思的,或许可以用那个小姑娘来折磨你,毕竟我是爱你的。”

女人笑了起来,一阵风吹过,女人消失不见。

世界恢复原样,手背上的痛感消失,视线渐渐变得清晰,意识渐渐恢复。

这女人,口口声声说爱我,却要杀了我…刚才真的毫不怀疑,如果她再多用力几秒,我就会一命呜呼,乘鹤西去。

阿红已经伏在小云身边,观察她的情况,之前的世界中并没有小云和阿红的出现。

眼前是痴痴的望着女子消失地方的宋千,他仿若看到什么惊艳之事。这家伙不同的是,他出现在了那一个世界。很快,就恢复清醒。

看了我一眼,转头对阿红说:“这个小姑娘会在中秋节那天死去。”

红衣女人说过同样的话,小云将会在团圆的日子,死去,如此,便是中秋节。

阿红闻言震怒,狠狠的揪住宋千的衣领,按在地上,“你说什么?现在可没有夜鸭子保护你了。”虽然他也没有搞明白夜鸭子是怎么消失的。

“他说的是真的…”我缓缓开口,因为那女子也这样说过,而这两个怪异的人的话,那女子最后虽然想要杀死我,但最后还是将我从夜鸭子嘴里救下来,她的话,或许可以相信。

阿红闻言,显然有些震惊,无力的松开宋千的衣领。

“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这么肯定,难道没有办法了吗?”

“去汤府!”

“汤府该怎么去?老板娘不是说几乎没有人可以去到那里吗?”阿红无力极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怎么才能获得进入汤府的许可。”不知何时,老板娘和小云已经醒过来了,老板娘有气无力的说道,但那骨子里的优雅,尚未褪去。阿红大喜过望,赶忙去到小云身旁。

“什么?”

“在每个月十五号这一天,去鬼宁城中心的井中喝一瓢水,就能够进入汤府。”

“哈哈哈哈哈!汤府也带上我一个!”宋千大笑说道,痴痴的盯着女子消失的地方。

我大喜,但很快这种喜悦就被打消的干干净净,下个月十五号,不就是中秋节吗?不就是小云死亡的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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