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前夫失忆后,又对我一见钟情了》,现已完本,主角是温宁沈妄,由作者“土豆的一百种吃法”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前夫失忆后,又对我一见钟情了...
无广告版本的现代言情《前夫失忆后,又对我一见钟情了》,综合评价五颗星,主人公有温宁沈妄,是作者“土豆的一百种吃法”独家出品的,小说简介:我至今记得新婚夜,他细密地吻着我,眼底是浓稠到化不开的占有欲,他说:“温宁,既然嫁给我了,就别想跑。”我当时还以为他在说情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这辈子犯过的最大的错误。沈妄的“强制爱”不是比喻,是字面意义上的强制。他查我的手机,删我的微信好友,不允许我独自出门,在我的手机里装定位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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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强制爱了五年的病娇前夫,失忆了。
他全家像过年一样,火速按着我插队离了婚,塞了张五千万的支票,连夜把我打包送上了飞往国外的航班。
我拿着这笔巨款,在异国他乡过得风生水起,直到那天在咖啡馆,我感觉到一道黏腻阴郁的视线,像藤蔓一样缠上我的后颈。
一回头,就对上了沈妄那双熟悉的、偏执到发狂的眼睛。
他走到我面前,用一种初次搭讪的温柔语调,笑着说:“你好,这位小姐,可以认识一下吗?”
这熟悉的语句……又来?!我顿时头皮发麻,连咖啡都没拿就逃回了公寓,连夜收拾行李准备跑路。
可我还是没跑掉。
再次醒来时,我被锁在了那张熟悉的大床上。
沈妄从背后紧紧抱着我,身体颤抖,滚烫的眼泪一颗颗砸进我的颈窝,声音委屈得像个被抛弃的孩子。
为什么……要跑?”
我:“……”
我整个人都麻了。不是,大哥,你不是失忆了吗??
怎么精准绑架的又是我??
还有,到底是谁在强制谁啊???
你哭什么啊!!!
01
我叫温宁,一个被前夫全家欢天喜地送出国的前受害者。
说“受害者”其实不太准确,毕竟沈妄那张脸摆在那里,身高腿长腰窄肩宽,五官精致得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睫毛比我烫过的弧度还卷翘。如果不是他脑子有病,这段婚姻放在婚恋市场上大概能让全城的名媛抢破头。
但他脑子确实有病。
病得不轻那种。
我至今记得新婚夜,他细密地吻着我,眼底是浓稠到化不开的占有欲,他说:“温宁,既然嫁给我了,就别想跑。”
我当时还以为他在说情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这辈子犯过的最大的错误。
沈妄的“强制爱”不是比喻,是字面意义上的强制。
他查我的手机,删我的微信好友,不允许我独自出门,在我的手机里装定位软件。
他美其名曰:“怕你走丢了。”
我问他:“沈妄,你住太平洋吗管这么宽?”
他低头亲了亲我的眼皮,声音很轻很温柔:“宁宁,别闹。”
然后第二天,我的手机里多了一个监控我屏幕使用时间的APP。
我提出过离婚。
就一次。
那天晚上沈妄回来得很晚,西装外套搭在臂弯,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劲瘦有力的手腕。他站在玄关看了我很久,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铺满了整个客厅的地板。
然后他笑了。
那个笑容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他的眼睛弯起来,眼尾微微泛红,明明在笑,却比哭还让人喘不过气。
他说:“宁宁,你要是敢跑,我就把你锁起来。”
我说:“你现在和锁着我有区别吗?”
他没回答,走过来把我按进怀里,下巴抵在我头顶,声音闷闷的:“有区别。现在你还能在阳台晒太阳。”
“……锁起来就没太阳了?”
“锁起来就只有我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特别平静,像在陈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是从那天起,我确认了一件事:沈妄不是有病。
他是疯的。
所以当他出车祸的消息传来时,我第一反应不是担心,而是一个很不道德的念头——
我是不是可以跑了?
这个念头让我愧疚了大约三秒钟。
然后沈妄的妈妈,也就是我前婆婆,一个永远穿着香奈儿套装、拎着爱马仕、说话带三分笑意的优雅女人,亲自开车来接我去医院。
她在车上握着我的手,眼眶红红的,语气却出奇地冷静:“宁宁,沈妄他……伤到了头,医生说可能有记忆障碍。”
我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他可能不记得一些事情了,还有,”她顿了顿,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种我看不懂的复杂,“一些……人。”
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她什么意思。
直到我站在ICU病房外,透过玻璃窗看见沈妄躺在病床上,额角缠着绷带,脸色苍白,睫毛安静地覆在眼睑上,像个毫无攻击性的漂亮雕塑。
他妈妈在旁边轻声说:“他醒来之后,大概不会记得你了。”
我转过头看她。
她迎上我的目光,嘴唇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露出一个近乎恳求的表情。
“宁宁,”她说,“你想离婚吗?”
我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