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咖“峦镜”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重生后虐渣男撩糙汉,娇气千金被宠疯》,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现代言情,许默秦水烟是文里涉及到的关键人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秦水烟从小长得美,身娇体软,空有一身皮囊却没有自保能力。 家族破败以后被后妈要她嫁给老男人做金丝雀。不堪受辱之际,是她一向看不起的许默拿着一把猎枪冲进来,杀出一条血路拼死把她带出来。 “许默,对不起,如果有下辈子,换我来爱你。” 吞下砒霜的秦水烟死在许默怀里,那个向来沉默寡言的男人抱着她,拿猎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 再睁眼,秦水烟重生了,看着和后妈暗度陈仓的老男人,笑了。 既然一起送上门,那就一起收拾了! 收拾完人渣,安顿好亲爹,秦水烟下乡去找许默。 彼时的许默还是乡下一群小混混的混混头子,面对秦水烟的示好,甩都不甩她一眼。 就连他的小弟都很高傲:“不好意思,我们老大对女人不感兴趣!” 后来。 许默的小弟看到秦水烟在许默的床上睡到日上三竿才爬起来,藕白细嫩的手指揉着眼睛,趴在窗边娇声喊:“许默,我要喝水~” 向来对女人冷冰冰的许默蹲在水井边,连声安抚应好。...
主角许默秦水烟出自现代言情《重生后虐渣男撩糙汉,娇气千金被宠疯》,作者“峦镜”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苏念禾伸出白皙的手指,捏住了笔。苏念禾三个字,清秀的笔迹,落在了纸上,一笔一划,沉静而又坚定。她放下笔。“请问,什么时候出发?”“去黑省的,统一安排在下个月初一...

阅读精彩章节
她也不再多劝,大笔一挥,将地址填好。
然后连同那支掉了漆的钢笔,一起推了过去。
苏念禾伸出白皙的手指,捏住了笔。
苏念禾三个字,清秀的笔迹,落在了纸上,一笔一划,沉静而又坚定。
她放下笔。
“请问,什么时候出发?”
“去黑省的,统一安排在下个月初一。”
“谢谢阿姨。”
她道了谢,和江彩玉一前一后地走出了办公室。
一出门,江彩玉那根紧绷的弦,总算是松了。
“可算办妥了!”
她长舒一口气,看都懒得再看苏念禾一眼,自顾自地拍了拍衣角上的灰。
“行了,你自己走回去吧。”
“我得去趟国营菜场,看看今天有没有新鲜猪头肉卖。”
她的语气里,是压不住的雀跃。
“你哥晚上点名要吃红烧肉,可不能耽搁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朝着另一个方向,快步走了,背影都透着一股轻松。
仿佛甩掉的不是女儿,而是一个天大的包袱。
苏念禾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看着江彩玉匆匆离去的背影,那双原本平静无波的眸子里,一点一点,凝结成了冰。
秦水烟。
她为什么,会去黑省?
上辈子,秦水烟明明就没有下过乡。
她那两个考上军校的双胞胎弟弟,就是她留在沪城最大的资本。
政策规定,家里有子女参军的,可以酌情留一个在城里。
秦家有两位,她秦水烟,理所当然是那个可以继续在沪城作威作福的大小姐。
可这辈子,她竟然主动申请下乡。
还偏偏去了黑省那个天寒地冻,连名字都透着股穷酸气的和平大队。
事出反常,必有妖。
苏念禾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攥紧,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
她也要去。
她倒要看看,这位娇生惯养的秦家大小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秦水烟。
秦水烟。
苏念禾在心里,一字一顿地咀嚼着这个名字。
那股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恨意,几乎要让她把牙龈都咬出血来。
她恨不得,能从这个名字上,活生生撕下一块血肉。
她太恨秦水烟了。
上辈子,也是这样一个闷热的夏天。
母亲江彩玉也是这样,逼着她替大哥苏念安去下乡。
她不肯。
她在家里又哭又闹,撒泼打滚,把能摔的东西都摔了。
她凭什么要为了那个被宠坏的哥哥,去乡下吃苦?
她不干。
闹到最后,知青办的人直接找上了门,说苏家必须得出一个人。
家里乱成一锅粥。
最后,是她的二姐,苏念君,站了出来。
二姐抹着眼泪,替大哥去了那个偏远的农场。
二姐一走,江彩玉就抓住了她的手对她说。
“你二姐本来是订了亲的,人家彩礼都给了,足足两百块!”
“现在她下乡了,那门亲事,你替她嫁过去。”
她当时以为,嫁人总比下乡要好。
至少不用去乡下刨土,不用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她点了头。
却没想到,自己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更深的地狱。
那个男人,是个酒鬼,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家暴犯。
新婚的第二天,他就因为输了钱,把她打得三天没能下床。
拳头落在身上的闷响,和骨头碎裂般的剧痛,成了她之后多年,最熟悉的记忆。
她受不了了。
她要逃。
那时候,正流行偷渡去港城。
她趁着男人喝醉,偷走了他藏在床板下的五百块钱。
那是他所有的积蓄。
她用这笔钱,贿赂了蛇头,蜷缩在散发着鱼腥味的船舱底,漂了三天三夜,终于到了那个传说中遍地黄金的港城。
可她一个没见识的乡下女人,刚下船,就被一个自称是老乡的男人,骗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她流落街头。
像一条无家可可归的野狗,在最繁华的街角乞讨,在最肮脏的后巷和老鼠抢食。
她以为自己会就那样,像一条蛆虫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在那个冰冷的冬天。
直到,她遇到了林靳棠。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刺骨的寒风里,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无声地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门打开。
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踩在了肮脏的地面上。
男人逆着光,从车里走了下来。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矜贵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他走到她面前,蹲下身,递给她一块还带着温度的面包。
她像饿了十辈子的恶鬼,狼吞虎咽地将面包塞进嘴里,噎得直翻白眼。
男人没有嫌弃她。
等她吃完,他拿出一方雪白的手帕,动作轻柔地,擦去了她脸上的污垢。
然后,他问她。
“愿不愿意,跟我走?”
走投无路的她,在那一刻,看见了神明。
她拼命点头,坐上了那辆她只在画报上看过的名贵宝马车。
他把她带回了半山的一栋别墅。
别墅里有穿着制服的保姆,有温暖的壁炉,有吃不完的美食。
他给她换上漂亮的真丝裙子,请来最好的医生,给她冻伤溃烂的脸和手涂上药膏。
他让她安心地住下。
他对她说,在这里,不会再有人欺负你。
后来,苏念禾就真的在这里住了下来。
她从一个在后巷和老鼠抢食的乞丐,摇身一变,成了半山别墅里被人伺候的娇客。
她从别墅里那些穿着制服,毕恭毕敬的佣人嘴里,零零碎碎地拼凑出了这个男人的身份。
林靳棠。
港城无人不知的商界巨子。
手眼通天,据说连港督府都要给他几分薄面。
报纸上,他的照片和那些传奇经历,被描绘得神乎其神。
苏念禾把那些报纸一张张剪下来,小心翼翼地藏在枕头底下,夜里翻来覆去地看。
她对林靳棠的感情,不知不觉间,就从当初被神明拯救的崇拜,发酵成了卑微又滚烫的爱慕。
她当然也听说了。
林先生在港城,早就有了结婚多年的妻子。
佣人们说,林太太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卧病在床,几乎从不见客。
苏念禾不知道林靳棠为什么会把她这样一个卑微肮脏的人带回别墅。
但她不在乎。
她这样的人,能在他身后,有一个小小的角落,能每天看到他,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她心满意足。
直到那一天。
沪城下了一场瓢泼大雨,雷声滚滚,像是要把天都给劈开。
林靳棠是半夜回来的,带着一身的风尘仆仆和刺鼻的酒气。
他像是喝醉了,脚步踉跄,眼睛里布满了骇人的血丝。
他没有回主卧,而是径直冲进了她的房间。
“砰”的一声,门被他粗暴地撞开。
苏念禾吓了一跳,刚从床上坐起来,就被他一把按倒在柔软的床垫里。
他撕开了她的真丝睡裙。
他弄得她很痛。
那种撕裂般的疼痛,让她想起了那个家暴她的酒鬼丈夫,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
但是,这一次,她的心却是高兴的。
她甚至伸出手,笨拙地回抱住这个看起来悲伤又愤怒的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