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去父留子!我带崽修仙种田》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姜云禾姜珩,《乱世:去父留子!我带崽修仙种田》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重生复仇 乱世 带崽 种田 随身空间 基建 修仙养崽 乱世争霸 无CP】前世,姜云禾与五岁的儿子,被丈夫卖给乱军,沦为釜中“两脚羊”,在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被活活烹杀!再睁眼,竟回到了乱世爆发前一个月!她看着假仁假义的丈夫,手起刀落,先送他上西天!意外开启随身空间,坐拥灵泉福地与修仙传承。逃荒?不存在的!她疯狂变卖资产,搬空粮仓,囤积物资,带着儿子一头扎进深山老林!别人在乱世易子而食,她在空间灵田里收割水灵灵的瓜果蔬菜;别人在战火中瑟瑟发抖,她引灵泉淬体,带着儿子修仙练体,一拳一个流寇军阀!本来只想在深山苟到太平盛世,谁知随手救下的流民竟成了绝世猛将,捡来的乞丐变成了无双国士。多年后,一名银袍少年率领虎狼之师横空出世,横扫十八路反王,剑指京师!待到新朝建立,四海升平,姜云禾踏碎虚空,飞升上界,无数圣母姜娘娘的祠堂庙宇拔地而起,自此香火不绝。...
姜云禾姜珩是现代言情《乱世:去父留子!我带崽修仙种田》中出场的关键人物,“切菜切一半”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到了,睁眼吧。”姜云禾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姜珩小心翼翼地睁开一只眼,随即猛地瞪圆了。“哇……”小家伙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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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白光一闪。
失重感稍纵即逝,紧接着,脚落实地。
姜珩还没睁眼,便先嗅到了一股好闻的味道。
那是一种很干净,很清新的泥土香。
“到了,睁眼吧。”
姜云禾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姜珩小心翼翼地睁开一只眼,随即猛地瞪圆了。
“哇……”
小家伙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
原本空旷的空间内,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物件。
缺了腿的柜子、锅碗瓢盆、陶罐米缸……
甚至那个他在上面睡了五年的木床……
除了屋子,全部的家当都在这里!
“娘!娘!”
“这都是咱们家里的……”
姜珩兴奋地扑过去,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
他半夜和娘一起离开家,还因为以后再也见不到它们了。
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姜云禾看着儿子兴奋的模样,眼底闪过一丝柔色。
“对,以后这就是咱们的新家,无论外头怎么乱,这里永远最安全。”
姜珩点点头,绕着那堆杂乱的家什转了几圈。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立马自告奋勇地提议。
“娘,我可以留在这里,帮你整理它们!把它们都摆好!”
“这样等娘回来,就能舒舒服服地歇着了!”
他和以前不一样了。
喝了神仙水,他就能和大人一样,有了力气照顾娘亲了!
姜云禾一听儿子这么说,心里顿时暖烘烘的。
但又有些担心。
轻便的倒还罢了,那些大物件重得很,就算是她搬起来都费劲。
姜云禾正想着,就见姜珩走到木箱前。
两腿岔开,扎了个不太标准的马步,两只小手抱住箱子两边。
“哎嘿!”
那口装着衣服和被褥的箱子,竟然真的被他稳稳当当地抱了起来!
姜珩抱着箱子走了两步,脸不红气不喘,甚至还回头冲姜云禾咧嘴一笑。
“娘,你看!我有力气!”
姜云禾愣了一下,随即释然。
对了,珩儿喝了灵泉水,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
“珩儿真棒!我们珩儿以后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姜云禾看到姜珩笑得很开心,就没再拦着,只是叮嘱道:
“累了就歇着,渴了就喝那泉里的水,但不许喝太多,知道吗?”
“知道啦!”
姜珩把箱子放下,又兴冲冲地去搬凳子了。
……
安顿好儿子,姜云禾转身走向不远处的田埂。
那里种着她随手收进来的几株草药,还有顺手薅的一把野菜。
才过了多久?顶多也就三四个时辰。
原本喜湿的野菜,因为缺水的缘故,被移栽进空间时,已经叶片萎蔫、植株变矮。
可这会儿,叶片舒展得像把小蒲扇,翠绿欲滴。
哪还有之前,半死不活的样子?
药材比野菜更耐旱,埋在土里的根茎瞧不见,但露在上面的杆子和植株叶片,足足粗了一圈,看着就喜人。
再瞧旁边,种下去的几颗山枣核。
这会儿竟已抽出了,一指长的嫩绿新条。
姜云禾倒吸一口凉气。
这哪里是种地?
简直是仙法!
她吃惊之余,蓦然想起。
这不就是仙界吗?
仙界里种田,自然和凡间不同,说是仙法也没错……
姜云禾暗骂自己呆蠢。
蹲下身子,手指捻了捻脚下黑得流油的泥土。
触手温润,散发着一股子好闻的草木香。
她心头狂跳,掐了一片野菜叶子。
也没那么多讲究,就着旁边灵泉水涮了涮,直接塞进嘴里。
咔嚓。
清脆的声响在齿间炸开。
姜云禾动作一顿。
这味道……
清甜,鲜嫩,半点没有苦涩的土腥味。
汁水顺着喉咙滑下去,和灵泉的味道,倒有几分莫名相似。
难道是因为,自己用灵泉浇灌过,所以和灵泉一样,沾染了灵气?
这片灵田,种寻常野菜,都能种成这样。
那要是用来种粮食呢……
那长出来的米,岂不成了延年益寿的仙米?
姜云禾猛地站起身,心脏在胸腔里怦怦直跳。
乱世将至,金银细软说不值钱,就不值钱了。
但粮食和盐,只会越来越贵!
说干就干。
姜云禾在全部家当里好一顿翻找,很快抱起一个灰扑扑的陶罐。
罐子不大,表面坑坑洼洼的,看着就不值钱。
罐口却被几层油布封得死死的,上面还特意压了块沉甸甸的鹅卵石。
这是以前家里最值钱的宝贝。
能救命的那种。
姜云禾搬开石头,一把扯掉油布。
一股陈年的谷物气息扑鼻而来。
里面装着大半罐稻种,谷壳金黄,颗粒饱满,约莫有个六两重。
这年头,天灾接连不断,地里的庄稼总欠收。
庄稼人靠天吃饭,谁家都要留点后手。
他们家也不例外。
陆大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
“这罐子里的东西谁也不能动。”
“那是咱全家的命根子,是明年活命的指望。”
命根子?
姜云禾摇摇头。
旱灾一来,蝗虫过境,洪水滔天。
连年天灾也就罢了,只是天灾过后,还有人祸!
可比天灾更毒的,永远是人心。
上辈子这些预留的稻种,也没有救下他们母子的性命……
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
她手里握着的,可是能逆天改命的洞天福地!
在这灵气充裕的灵田,别说是这几斤稻种,就是撒把沙子进去,没准都能结出金疙瘩来。
姜云禾转身找来,平时用来洗衣服的大木盆,往地上一搁。
她双手捧起陶罐,手腕一倾。
“哗啦——”
金黄色的稻种倾泻而下,撞击在木盆底,发出悦耳的脆响。
又舀了几瓢灵泉水。
哗啦——
清冽的泉水没过稻种,几颗干瘪的谷粒漂了起来,她挨个挑出来,发现是瘪粒,于是丢了出去。
用水浸泡,是为了唤醒种子的生机。
在外头得泡上个把天,还要看老天爷赏不赏脸。
但在这里……
姜云禾估摸着,等她在镇上办完事回来,就差不多了。
她拍了拍手上的水珠,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天地,心里头那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吱吱——”
脚边传来动静。
那只野兔,不知什么时候,溜达了过来。
正撅着屁股,在啃那株用灵泉灌溉生长出的野菜。
吃得那叫一个欢实,三瓣嘴动得飞快。
“你这小家伙,倒是会挑食。”
姜云禾轻笑一声,一把揪住它那后颈厚皮,将这贪吃的小东西提溜起来。
“吃了我的菜,就得拿身子来抵债。”
这兔子还得拿去换另一个重要的东西。
可不能让它在空间里,把好东西都糟蹋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还在跟木箱较劲的儿子。
“珩儿,娘先出去一趟,你乖乖待着。”
姜珩正在搬东西,闻言应了一声。
“嗯!知道了!”
姜云禾掂了掂手里的兔子,塞进背篓里,心念微动。
下一瞬。
一人一兔的身影,便凭空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