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实力派作家“之夏晚别”又一新作《当我明白她的爱时,早已来不及》,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抖音热门,小说简介:当我明白她的爱时,早已来不及...
《当我明白她的爱时,早已来不及》是作者 “之夏晚别”的倾心著作,抖音热门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额头宽,颧骨高,脸颊因为常年风吹日晒显得有些暗红,左边的眼睛总是微微眯着,看人时显得有些迟钝、有些木讷。她的头发花白得很早,永远乱糟糟地用一根黑色的旧橡皮筋扎起来,碎发贴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显得格外苍老。她的皮肤粗糙,手上布满裂口和老茧,那是常年干粗活留下的痕迹,每次触碰到我,我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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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中最早、最清晰的记忆,不是妈妈温暖的怀抱,不是爸爸宽厚的肩膀,而是奶奶身上那股永远散不掉的味道。那是一种混合了旧棉布、药油、灶台烟火气,还有老屋子特有的淡淡潮湿气息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不刺鼻,不难闻,却顽固得像刻进了骨子里,洗不掉,遮不住,也挥之不去。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沉默、普通、不起眼,却又牢牢地粘在我整个童年里,甩不开,躲不掉。
我从小就讨厌她。不是小孩子一时的小脾气,也不是青春期莫名的叛逆,而是真真切切、从心底深处冒出来的嫌弃。那种嫌弃,藏在眼神里,埋在动作里,表现在每一次不耐烦的语气里,像一根细小的刺,不痛,却一直扎在我和她之间。
她长得不好看,甚至可以说有些难看。额头宽,颧骨高,脸颊因为常年风吹日晒显得有些暗红,左边的眼睛总是微微眯着,看人时显得有些迟钝、有些木讷。她的头发花白得很早,永远乱糟糟地用一根黑色的旧橡皮筋扎起来,碎发贴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显得格外苍老。她的皮肤粗糙,手上布满裂口和老茧,那是常年干粗活留下的痕迹,每次触碰到我,我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仿佛那双手会带给我难堪。
她走路也慢。不是普通老人那种慢悠悠的慢,是带着一点跛、一点僵硬、一点力不从心的慢。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轻轻的,稳稳的,却怎么也快不起来。她的背有点驼,走路时身子微微向前倾,像一棵被岁月压弯的老树,却依旧固执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小时候我总嫌她走得慢,每次一起出门,我都会自顾自地往前跑,把她远远甩在身后,任凭她在后面小声喊我,我也绝不回头。
她说话更慢。声音沙哑、含糊、低沉,一句简单的话,要分好几次才能说完,有时候中间还要停顿很久,像是在努力寻找合适的字眼。我听着烦,常常不等她说完就扭头走开,她也不生气,只是站在原地,看着我的背影,轻轻叹一口气。那声叹息很轻,轻得像风一吹就散,可我那时候听着,只觉得更加烦躁。我甚至会故意顶撞她,用最刻薄的语气说她反应慢、说她笨、说她什么都做不好,每一次,她都只是低下头,一句话也不反驳。
别的小朋友都有干净体面的奶奶。会穿整齐干净的衣服,会梳光亮整齐的头发,会做精致的小零食,会在放学时温柔地牵住孩子的手,会笑着跟老师打招呼,会在人群里显得大方又得体。他们的奶奶会给孩子买玩具、买新衣服、买香甜的零食,会把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走到哪里都被人夸奖。
只有我的奶奶,像一团被遗忘在角落的旧棉絮。灰扑扑,暗淡,沉默,走到哪里都带着一种“不合时宜”的窘迫。她站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被认出来——不是因为亮眼,而是因为格格不入。她永远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服,永远背着一个磨破边角的布包,永远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烟火与药味,永远显得卑微又渺小。
我最怕她来学校接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整整九年,她几乎从来没有缺席过。无论刮风下雨,无论严寒酷暑,每天放学铃一响,我一走出教学楼,就能在喧闹的人群里第一眼看见她。不是因为她显眼,是因为她太努力地让自己显眼了。
她总站在最前面,踮着脚,脖子伸得长长的,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校门口,生怕一眨眼就错过我。她的背本来就驼,踮脚时显得更加吃力,整个人摇摇晃晃,却依旧固执地保持着那个姿势。她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走出校门的孩子,眼神专注又急切,仿佛在寻找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
看见我的那一刻,她脸上所有的皱纹都会瞬间舒展开,笑得像个得到糖的孩子。眼睛眯成一条缝,嘴角咧得大大的,露出为数不多的几颗牙齿。那笑容纯粹又温暖,可在我眼里,只觉得刺眼又难堪。
然后她会大声喊我的名字。声音沙哑,穿透力却极强,在一片喧闹里格外刺耳。“囡囡——这里!”每一次,周围的小朋友都会下意识地看过来。那些目光里,有好奇,有好笑,有同情,也有藏不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