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咖“wesd”大大的完结小说《重生七零:我在荒年凡尔赛》,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小说推荐,反转不断的剧情,以及主角林晚赵招娣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详情:林晚带着物资空间,穿成了七十年代北大荒林场的一名知青。别人眼里的林场:大雪封门,啃冷硬窝头,冻得像鹌鹑,苦得想回城。林晚眼里的林场:天然冰箱,野味遍地,关起门来,日子红红火火!只有傻子才去苦哈哈地争工分。林晚只想把破木屋改成恒温安乐窝,窗台上养绿植,地窖里囤满肉。闲来无事,那一锅滋滋作响的铁锅炖大鹅,馋哭了隔壁一众知青;随手进趟山,带回来的“土特产”更是让所有人都红了眼。大家都等着看林晚这个“娇小姐”在林场活不下去。结果等到最后,她不仅把自己养得白白嫩嫩,还顺手拿下了那个传闻中全林场最凶,最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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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加入没过食材的开水,盖上锅盖,转中小火慢炖。
这期间,林晚也没闲着。
她用另一个锅口,焖了一锅东北大米饭。
又从地窖(空间)里拿出一颗大白菜,只取最嫩的菜心,切成丝,用醋和糖简单拌了个酸辣白菜心,用来解腻。
半个小时后。
锅里的汤汁收得差不多了。
红彤彤的亮油包裹着每一块兔肉,花椒和辣椒段夹杂其中,色泽红亮诱人。
出锅前,撒上一把白芝麻,再来一把翠绿的葱花。
“开饭!”
林晚把满满一大盆麻辣兔丁端上炕桌。
旁边是两碗堆成小山的白米饭,一盘清爽的凉拌菜。
还有一个透明的玻璃酒瓶,里面装着红宝石一样晶莹剔透的液体。
“这是我自己泡的五味子酒,度数不高,酸甜口的,尝尝?”
林晚给周凛倒了一杯。
这酒色泽红润,在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
周凛看着这一桌子菜。
红的肉,白的饭,绿的菜,红的酒。
还有对面那个笑盈盈的姑娘。
他感觉自己的喉咙有点发紧。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酸酸甜甜,带着五味子特有的果香,还有一股酒精的暖意,顺着喉咙一直滑到胃里。
好喝。
再夹一块兔肉。
入口先是猪油的浓香,紧接着是花椒的麻、辣椒的辣。
咬一口。
兔肉紧实弹牙,却又吸饱了汤汁,一点都不柴。
那种复合的麻辣鲜香在口腔里横冲直撞,瞬间打开了所有的味蕾。
“怎么样?”林晚期待地看着他。
“......嗯。”
周凛点了点头,难得地给出了高评价,“手艺不错。比食堂的大锅饭强一百倍。”
说着,他又夹了一大筷子,配上一口香软的米饭。
真香。
两人隔着一张小小的炕桌,对坐而食。
屋里炉火正旺,烧得通红的炭火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窗外风雪呼啸,却更加衬托出屋内的安宁与温暖。
几杯酒下肚,周凛那张冷峻的脸,也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
他脱掉了绒衣,只穿了一件黑色的背心,露出了结实的手臂肌肉。
吃得热了,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林晚也喝了点酒。
她的酒量一般,两杯五味子酒下肚,脸颊就已经飞上了两朵红云。
眼神变得湿漉漉的,看着灯光都带着光晕。
“周老师......”
林晚单手托腮,有些微醺地看着对面的男人,
“这只兔子是你教我抓的,这顿饭算我交的学费。以后......还能教我点别的吗?”
周凛正在喝酒的手顿了一下。
他抬起眼皮,看着对面的女人。
暖黄色的马灯光晕下,林晚的皮肤白得像瓷,嘴唇因为吃了辣而变得红润饱满,微微张着,像是一颗诱人的樱桃。
她看着他的眼神,不再是刚见面时的警惕和客套,而是带着一种全然的信任和......依赖。
周凛感觉心跳漏了一拍。
那种燥热感又上来了,比昨晚还要强烈。
他放下酒杯,目光在林晚脸上停留了几秒。
又环视了一圈这个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充满生活气息的小屋。
炕头热乎,饭菜飘香,酒杯满着。
在这之前,这间破屋子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废弃的巡林点。
对他来说,所谓的“家”,就是那一间冷冰冰的单身宿舍,一张硬板床,和永远只有汗臭味和枪油味的夜晚。
他一直以为自己习惯了那种日子。
毕竟干他们这行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没那个闲心去想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