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李世民林氏出自现代言情《诛我九族?李渊是我第二族!》,作者“超能宝子”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大业十一年秋,雁门之围解后,滹沱河滩上扎着五千亡命之徒。他们是李渊从太原带来的兵,九成是流民、逃兵、负案在身的亡命者。十三天昼夜兼程赶来勤王,突厥人却已退走,只留下河滩上一片草棚,和棚里三四百个被嫌累赘扔下的女人。李渊站在坡上,对麾下兵卒说了一句话:一人一个,先到先得。然后他对自己十六岁的二儿子李世民说:进去,挑一个。让全营都知道,你跟他们站在一起了。李世民走进了那片混乱的草棚,挑中了角落里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她身上穿着上好的吴绫,腕上戴着刻有“太原林氏”的银镯——是河东望族的嫡女,被突厥掳走,又被扔下。他把她抱回了营帐。第二日清晨,他在她腕上系了一根赭石红的麻线,松松挽了个活结。那是他营里亲兵系箭囊的线,软和,不勒手,不会留下任何永久的痕迹。他对她说:这线别解开。出了营,你解开了,出任何事,都与我无关。然后吩咐亲卫:扔太原城里。女子靠着这根线,在太原城里活了下来。没人敢碰她——那根线是主将分润战利品的标记,是军营里无人敢逾越的界线。林氏找到了她,除名族谱,改姓刘氏,对外宣称嫡女已殁于兵火。大业十二年春,她发现自己怀了孕。...

《诛我九族?李渊是我第二族!》是作者 “超能宝子”的倾心著作,李世民林氏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十一岁半的林北,一身改小合身的黑色特战服,高贴合度的战术背心勾勒出少年单薄却挺拔的肩背,护膝护肘牢牢锁着关节,头上的轻量化头盔压着额前碎发。他脸上没有半分这个年纪该有的稚气,更没有面对十万铁骑的惧色,只有破釜沉舟的平静,左手控缰,右手反握着一把寒光凛凛的太刀,刀身雪亮,映着身后漫天烟尘,也映着前方黑...
精彩章节试读
武德八年,八月,并州城外,汾水东岸。
漫天烟尘被塞北的狂风卷着,遮天蔽日。一队玄甲精骑刚勒住狂奔的马缰,马蹄踏起的尘土还没落地,人困马乏的喘息声还没平息——李世民带着天策府援军昼夜兼程奔袭六百里,连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连并州城头的旗帜都没看清,就被眼前旷野上的景象,死死钉在了马背上。
他一身染尘的明光铠,手按腰间鹿卢剑,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身侧的长孙无忌、房玄龄、尉迟敬德,这些跟着他出生入死、见惯了尸山血海的天策府核心,此刻也齐齐僵在原地,连呼吸都顿了半拍。
没有人提前得到消息,没有人做过任何准备。他们是来救并州的,是来应对颉利可汗亲率的十三万突厥铁骑的,可他们刚到,就撞见了一场超出所有人认知的、决死的冲锋。
地平线的尽头,是突厥的十三万铁骑。黑压压的骑阵像涨潮的黑海,从三面漫过来,一眼望不到边际。前锋两万重骑的马刀映着正午的日头,亮得刺眼,马蹄踏得大地都在发颤,连汾水的水面都跟着震起细碎的波纹。那股裹挟着牛羊腥膻与杀伐凶气的风,隔着半里地,都呛得人胸口发闷。
所有人都清楚,这不是寻常的劫掠,是突厥要踏破并州、直取关中的亡国之战。
可在这片能吞掉一切的黑海与并州城墙之间,一支不足万人的队伍,正迎着突厥的万骑军阵,发起了毫无退路的冲锋。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匹通体乌黑的河曲战马,马背上立着个小小的身影。
十一岁半的林北,一身改小合身的黑色特战服,高贴合度的战术背心勾勒出少年单薄却挺拔的肩背,护膝护肘牢牢锁着关节,头上的轻量化头盔压着额前碎发。他脸上没有半分这个年纪该有的稚气,更没有面对十万铁骑的惧色,只有破釜沉舟的平静,左手控缰,右手反握着一把寒光凛凛的太刀,刀身雪亮,映着身后漫天烟尘,也映着前方黑压压的骑阵。
他身后,五百名骑兵紧随其后。
人人横握斩马刀,腰背挺得像钉在马背上的枪,四杆素白大旗被狂奔的疾风扯得猎猎作响,浓墨写就的大字,在漫天烟尘里扎眼得像烧红的烙铁,隔着半里地,天策府众人看得清清楚楚:
大唐皇帝李渊之孙在此
天策上将秦王李世民长子
并州遗民,与城共存亡
以命换命,誓杀北虏
“嘶——”
尉迟敬德倒吸一口凉气,碗口粗的马槊被他攥得咯吱作响,下意识转头看向身侧的李世民,满脸的错愕与难以置信,“大王!这……这孩子是谁?这大旗……”
长孙无忌也愣在原地,目光在那面“天策上将秦王李世民长子”的大旗与李世民面沉如水的脸之间来回扫动,一时竟说不出半句话。
整个玄甲军队伍,瞬间陷入了死寂。
李世民的瞳孔微微收缩,握着马缰的手猛地收紧。他十六岁赴雁门勤王,二十岁带着玄甲军冲阵破窦建德,戎马半生,见过无数生死阵仗,却从没见过这样荒诞又震人心魄的场面——一个他自己都从未谋面、从不知道存在的“长子”,正顶着他的名头,带着不足万人的队伍,朝着十几万突厥铁骑,发起了不要命的冲锋。
他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来不及做。援军刚到,阵型未列,命令未下,甚至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那支小小的队伍,像一根针,直直扎向了突厥人的十万铁骑。
就在这时,旷野上的冲锋,骤然爆发。
林北手中的太刀往前一指,稚嫩却冷硬的声音顺着风传过来,穿透了漫天马蹄声:“破阵!”
一声令下,五百骑兵骤然加速,像五支淬了毒的黑箭,直直朝着突厥前锋骑阵,狠狠扎了过去。
接下来的一幕,让身经百战的天策府众将,齐齐变了脸色。
正常骑兵冲阵,靠的是阵型严整、马力叠加,靠的是马槊突刺、人借马势,可这五百骑,完全不按常理出牌。两拨人马刚一接触,狂奔的突厥重骑撞上去,竟像撞在了铁铸的山墙上,连人带马直接横着掀飞出去;突厥骑兵的弯刀劈在对方身上,别说破防,连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更离谱的是,明明只有五百骑,冲进去的瞬间,竟像一把多齿的巨锯,硬生生在密不透风的两万突厥骑阵里,瞬间撕开了六道血淋淋的口子!
没有阵型变换,没有战术拉扯,就是最直白、最蛮横的突刺,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突厥骑兵的惨叫和战马的悲鸣,瞬间炸开。
“这不对!”尉迟敬德眼睛都瞪圆了,失声喊了出来,“玄甲军都做不到!哪有这么冲阵的?”
房玄龄死死攥着缰绳,指尖冰凉,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没有人能回答他。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那个冲在最前面的小小身影,牢牢吸住了。
林北一夹马腹,乌骓马像一道黑色的闪电,顺着最中间的口子,直接扎进了突厥骑阵的核心。一个突厥百夫长挥舞着马刀嘶吼着劈来,林北甚至没抬太刀,身形猛地一侧,借着马速侧身一撞,那披着重甲的百夫长,竟像被攻城锤砸中,连人带马横着飞出去三米多远,重重砸在地上,口喷鲜血,再没了动静。
又有两骑从两侧包抄,马槊直刺他的腰腹。林北猛地松缰滑下马背,单手扣住左侧战马的前腿,借着冲势狠狠一拧,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狂奔的战马前腿瞬间折断,连人带马砸在地上,刚好挡住了右侧的马槊。他翻身回马背上,太刀挥出一道雪亮的弧光,那突厥骑兵的头颅连同马槊杆身,被齐齐斩断,血喷了漫天。
他的动作利落得像一头捕猎的黑豹,快得只剩残影,每一次出手都精准收割性命,完全违背了一个十一岁孩子该有的身体极限。脸上沾了血,却连眼都没眨一下,始终冲在口子的最前端,把撕开的缺口,越扩越大。
“口子开了!跟我上!”
身后传来震天的嘶吼。
六道口子后面,整整三千名敢死队员,抱着用油布裹得严严实实的炸药包,疯了一样顺着撕开的通道,冲进了突厥骑阵里。
他们大多是穿着粗布短打的百姓,有头发花白的老汉,有身形单薄的妇人,有断了肢体的老兵,没有铠甲,没有像样的兵器,只有怀里二十斤重的炸药包,和眼里破釜沉舟的决绝。冲进马群最密集的地方,他们没有半分犹豫,咬掉引线的油纸,狠狠拉燃了火绳。
“狗突厥!我全家都被你们杀了!今天拉你们垫背!”
“年年抢!年年杀!老子今天跟你们同归于尽!”
“并州百姓,不怕死!”
嘶吼声里,一声接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瞬间在突厥骑阵里炸响。火光冲天,碎石铁屑四散飞溅,人和马的碎肉被炸得满天飞,受惊的战马疯了一样嘶叫、乱撞,原本严整的冲锋阵型,瞬间乱成了一锅粥。前排的马倒了,堵死了后排的冲锋路,后面的战马还在往前冲,互相踩踏,惨叫连天。
第一波六百人,冲进去,没有一个活着退出来,却把突厥两万前锋骑阵的核心,彻底炸穿了。
就在这时,口子外面,六千余名并州乡勇动了。
他们三人一组,前排举着厚重的木盾,后排扛着近一人高的标枪,枪头绑着用油布裹好的炸药,踩着整齐的步子,迎着突厥人的箭雨,稳步往前推进。到了射程之内,前排盾手蹲身锁死盾阵,后排标枪手齐齐发力,绑着炸药的标枪带着尖啸,铺天盖地朝着乱成一团的突厥骑阵砸了过去。
爆炸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想后退的突厥骑兵被炸得人仰马翻,想突围的缺口被爆炸死死封死,原本能踏平并州的突厥铁骑,此刻像被困在泥沼里的巨兽,空有十几万兵力,却被几千个百姓,死死困在了这片旷野上,冲不起来,也退不出去。
汾水岸边,李世民依旧勒马站在原地,从头到尾,没有下一道命令,没有动一下马缰。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看着那片火光冲天的战场,看着那个始终冲在最前面的小小身影,看着那四面在硝烟里依旧猎猎作响的大旗。
下颌线绷得像块铁,眼底翻涌着无人能懂的复杂情绪——有错愕,有震撼,有刻在骨子里的血脉共鸣,更有一股压不住的、滚烫的东西,顺着血液,烧遍了全身。
他戎马半生,见过无数勇士,却从没见过这样的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带着几千个手无寸铁的百姓,硬生生把十几万突厥铁骑,钉死在了并州城外。
漫天烟尘里,林北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污,太刀再次往前一指,带着身后仅剩的三百多骑,朝着突厥中军帅旗的方向,再次发起了冲锋。
风卷着大旗,猎猎作响,在并州的长空里,烧出了一片燎原的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