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一觉醒来,死对头成了我孩子爹》,是作者“华灼灼”写的小说,主角是陆珩林晚。本书精彩片段:【养崽 细水长流婚后生活 女主双重人格 十八岁有趣灵魂VS二十八岁悲伤大狗】一觉醒来,林晚懵了。昨天她还是刚高考完的十八岁少女,今天就成了二十八岁的豪门太太。更惊悚的是,她嫁的居然是高中时最讨厌的冷酷学神陆珩,还附赠一对五岁的龙凤胎萌宝。翻开手机相册,她发现二十八岁的自己简直是个作精——精神出轨、冷落孩子、对陆珩刻薄至极,人缘差到连闺蜜都摇头。而她最讨厌的陆珩,却已从冷酷学神成长为商界霸总,还默默撑起了她娘家濒临破产的家族企业。看着两个漂亮却怯生生的孩子,林晚心软了。看着陆珩那张依旧冷淡却帅得人神共愤的脸,她……好吧,脸还是讨厌的,但人好像没那么坏?行吧,地狱开局也得闯。从此,二十八岁的陆太太被迫重新做人。十八岁的灵魂手忙脚乱学带娃,磕磕绊绊学爱人,还要在全员不信任的目光中,拼命洗白那个连自己都嫌弃的前身。“陆珩,我保证这次不作了。”“哦?你上周也是这么说的。”“……给个机会?”“看你表现。”...

主角是陆珩林晚的古代言情《一觉醒来,死对头成了我孩子爹》,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华灼灼”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陆珩拎着几个精美的礼品袋走了进来。东西是他停好车后,去附近超市现买的。“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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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趁机抹了把眼泪,用力点点头。
“真的!爸,妈!我一个月前,不是,是几天前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嫁人了,还有俩孩子!我连怎么结的婚,怎么生的娃都不记得了!我更不记得我跟你们吵过架!我要是记得,我早就回来认错了!”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套房子很老旧,面积小不说,墙皮有些地方都剥落了。
再一看家具,也都很破旧。
“咱家怎么住到这儿来了?爸的公司呢?蔓蔓说陆珩不是帮忙了吗?公司不是挺过来了吗?怎么还会住到这种地方来?”
方文娟和林国华闻言,对视一眼,眼神复杂。
女儿这副样子,说话的语气和神态,确实不像装的,好像真的什么都不记得,失忆了。
但是,她骗他们的次数还少吗?为了要钱,为了让他们接受周扬,什么谎没撒过?
“真失忆了?”方文娟半信半疑,上前摸了摸林晚的额头,“没发烧啊,去看医生了吗?”
“看了看了!医生说可能是心因性失忆,还要做进一步检查。妈,我之前是不是病了?我有抑郁症和狂躁症对吧?所以我才会干出那么多混账事,对不对?我现在病好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改!我一定改!””林晚抓住妈妈的手,情深意切。
她看着父母苍老憔悴的样子,眼泪忍不住掉下来:“爸,妈,对不起,让你们操心了,还让你们住到这种地方,都是我的错……”
林国华举着的拐杖慢慢放了下来,“你说改就改?我们凭什么信你?你哪次不是说改?”
方文娟也叹气:“晚晚,不是爸妈心狠。你之前,太伤我们的心了。”
林晚心里又急又难过。
这就是狼来了的故事现实版吗?谎话说多了,现在说真话都没人信了。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陆珩拎着几个精美的礼品袋走了进来。
东西是他停好车后,去附近超市现买的。
“爸,妈。”他语气平和地打招呼,将礼品放在茶几上,“临时过来,没准备什么,一点心意。”
刚才还对林晚横眉冷对的二老,见到陆珩,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小陆来了!快坐快坐!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太见外了!”方文娟脸上露出笑容,赶紧去倒水。
林国华也收起了怒容,局促地搓了搓手:“就是,你能来看看我们就很好了,你工作忙,不用特意跑一趟。”
“小陆啊,晚晚她没给你惹麻烦吧?”方文娟小心翼翼地询问。
林晚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心里酸溜溜的,“……怎么对女婿比对我这个亲闺女还好啊?”
思衍拉了拉她的衣角,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一本正经地科普:“妈妈,外公外婆一直对爸爸挺好的,爸爸也经常来看外公外婆,每次来都带东西,爸爸说,这是礼数。”
林晚:“……”
她看着陆珩从容地和父母寒暄,看着爸妈对他真心实意的热情,再想想自己刚才被拐杖追着打的待遇。
好吧,她认了。
谁让未来的自己是个混蛋呢?把亲爹亲妈的心伤透了,把好好的家作没了,现在父母能给她开门,没直接把她打出去,已经算是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
爸妈对陆珩好,是因为陆珩在她混蛋的时候,依然担起了责任,照顾了岳父岳母吧?
这么一想,她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又难过,又愧疚。
她放着陆珩这样的好老公不要,去舔周扬那个垃圾?
成年后的自己到底是被什么脏东西糊了脑子啊!
“哎呀,光顾着说话了!”方文娟一拍大腿,起身就往厨房走,“小陆,晚晚,你们中午都留这儿吃饭!我这就去买菜!老林,把你泡的那坛好酒拿出来!”
林国华连忙点头:“对对对!我泡了枸杞人参酒,正好给小陆尝尝!”
林晚看着爸妈忙活开,完全把她这个刚认错归来的女儿晾在一边,扁了扁嘴。
行吧,自己造的孽,自己慢慢还。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她吸了吸鼻子,挽起袖子,也往厨房钻:“妈!我帮你洗菜!”
方文娟诧异地回头看她:“你?你会洗菜?”
“当然会!”林晚挺起胸脯,“我可以学嘛!”
她心想,先从帮妈妈做饭开始,一点一点,把丢掉的家,再暖回来。
……
午饭准备得简单,但很丰盛。
方文娟手脚麻利地炒了几个菜:糖醋排骨、蒜蓉西兰花、番茄炒蛋,还有林晚小时候最爱吃的红烧肉。
林国华拿出了那坛泡得颜色醇厚的枸杞人参酒,给自己和陆珩各倒了一杯。
林晚被安排在陆珩旁边,对面是思衍和念晚。
父母坐在主位,目光时不时在她身上打转。
“来,小陆,尝尝这个排骨。你平时工作辛苦,多吃点。”方文娟热情地给陆珩夹菜。
“谢谢妈。”陆珩接过,又自然地给旁边的思衍和念晚各夹了一块,“你们也吃。”
念晚的眼睛瞬间弯成月牙的形状,奶声奶气的,“谢谢爸爸!”
思衍没说话,默默吃了起来。
林晚看着这一幕,心里又暖又酸。
“妈,你这糖醋里脊做得还是那么好吃!”她扬起笑脸,试图活跃气氛,“跟以前一模一样!我记得我高一的时候,有一次考试考砸了,回家哭得稀里哗啦,你就给我做了这个,我一边吃一边哭,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方文娟动作一顿,看向她:“你还记得这个?”
“记得啊!”林晚瞬间来了精神,话匣子打开,“我还记得更糗的呢!初三暑假,我想学骑自行车,爸在后面扶着,结果我一蹬,车把一歪,连人带车直接撞进了小区的月季花丛里!扎了一屁股刺,是妈你拿着镊子,给我一根一根挑出来的,疼得我嗷嗷叫!”
林国华听着,脸上的紧绷松动了一些,嘴角有点想往上翘,但又被他强行压住了。
“还有还有!”林晚越说越起劲,完全沉浸在十八岁前的回忆里,“高一文艺汇演,我们班排话剧《雷雨》,我演四凤。结果上台太紧张,把‘老爷,您不能这样’的台词,说成了‘老爷,您表酱子’,全场爆笑!我在台上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下来后被蔓蔓笑了整整一个月!”
她边说边比划,表情生动。
念晚听得咯咯直笑:“妈妈好笨哦!”
思衍虽然没笑,但吃饭的动作慢了下来,有在认真听。
陆珩安静地吃着饭,给孩子们夹菜,目光偶尔掠过眉飞色舞的林晚。
“对了对了!”林晚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更亮了,“说到高中,妈,你还记得我最迷的那个男团吗?fly hai!主唱严雅伦!我那会儿房间里贴满他的海报,还省下早饭钱买他的专辑和周边!我那时候的梦想就是长大以后能嫁给像严雅伦那样的男人!又帅,唱歌又好,舞台魅力绝了!”
她说完,还陶醉地捧了捧脸,完全没注意到饭桌上的气氛瞬间微妙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