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咖“佚名”大大的完结小说《失散十年的女儿,宁要穷爸爸不要富妈妈》,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现代言情,反转不断的剧情,以及主角秦岚落落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详情:妈妈放了一把大火,让我成了首富家的哑巴女儿。我用一年的沉默,骗过了所有人。直到我开口说「我要上学」,那对爸爸妈妈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好了。他们不知道,我费尽心机,不是为了重获新生,只是为了能每天去校门口,见那个卖烤红薯的男人。那是我真正的爸爸。...

《失散十年的女儿,宁要穷爸爸不要富妈妈》这部小说的主角是秦岚落落,《失散十年的女儿,宁要穷爸爸不要富妈妈》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他似乎没认出我。也对,我现在又白又净,穿着他一辈子都买不起的裙子。不再是那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了。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爱吃红薯的普通小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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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哑巴,你怎么不说话?”
他身边的几个孩子跟着哄笑起来。
我没有理他,只是默默地蹲下身,一本一本地捡起我的书。
我的沉默,让他们觉得无趣。
“真没意思。”
他们一哄而散。
我需要这种孤立。
它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做我想做的事。
每天中午,我都会溜出学校。
我不用午餐,把秦岚给我的零花钱,全部换成了一个又一个滚烫的红薯。
我不敢和他说话。
我怕秦岚的眼线无处不在。
我只是每天都去,买一个红薯,然后站在不远处,看着他,把他忙碌的身影刻进眼睛里。
他似乎没认出我。
也对,我现在又白又净,穿着他一辈子都买不起的裙子。
不再是那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了。
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爱吃红薯的普通小客人。
每次都会挑一个最大最甜的给我,咧着嘴冲我笑。
那笑容,和我记忆里的一模一样,温暖得让人想哭。
他收钱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手背上那块狰狞的烫伤疤痕。
那是为我留下的。
我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
直到秦岚给我举办了回归一周年生日派对。
别墅里灯火通明。
秦岚把我打扮得像个真正的公主,牵着我的手,把我介绍给她的那些名流朋友。
“这是我的女儿,落落。以前受了些苦,现在都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