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假千金回村后,邻家糙汉夜夜宠》,是作者“风烛影深”写的小说,主角是许之微魏央。本书精彩片段:许之微才貌兼备,骄矜自傲,含着金汤匙当了十几年千金大小姐。直到DNA检测报告像一颗炸弹,炸碎了她顺风顺水的千金人生...她是那个抱错的假千金。没有狗血的争家产大战,没有真假千金的撕逼现场,双方和平地完成了交换。许之微跟着亲爸,一路颠簸,终于回到了穷乡僻壤的塘头村,环顾四周,除了山还是山,许之微顿时觉得天都塌了。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哪哪都过得不顺心,这种心情在一次次被人觊觎后达到顶峰。正当她准备对这些觊觎她的人实施报复时,她被一只全身乌黑的狗吓得一路狂奔,一个踉跄崴倒在一个少年身上。她拧着眉把所有的错都怪在少年身上,“你有病吧,没事撞我干嘛?”魏央也觉得自己有病,盯着那张脸,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他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皮肤白得像雪,唇色红得像樱桃,连声音都带着蜜糖般的甜腻,勾得他心跳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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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刀功很好,把烧鹅切得干脆利落,在包装盒里码得整整齐齐。
提着东西出来时,不远处,那道娉婷的身影仍旧站在原地,看到他时,眼睛瞬间亮起,让魏央脚步不由地轻了几分。
“买了半只烧鹅,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老母鸡可以炖汤喝,够吗?”
只要许之微说不够,魏央大有一副“我立马回头去买”的架势。
许之微看着那一堆袋子,有点懵:“够……吧?”她对这些真的没概念,她没买过菜,也不知道够不够,语气不太肯定。
“如果是一家四口,吃两天绝对够,还有富余。”魏央的声音低沉笃定,莫名让人觉得可靠。
许之微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你不来吃吗?”
人家好歹接她和周蕴回去,不管是不是顺路,又帮忙买菜,解决了她的烦恼,请顿饭吃是应该的。
魏央隐晦地勾了勾嘴角,又迅速抿平,装作为难的样子迟疑了几秒,“这……不太好吧?”
“你来吧,人多热闹。”
“那……好吧。”魏央一副“既然你这么热情我就勉为其难答应”的模样。
许之微伸手想帮他提两个袋子,魏央侧身避开了。
“不用,你拿最上面这个小盒子。”他递给她那个单独装着鹅腿的泡沫盒,“里面是烧鹅腿,趁热吃。”
许之微愣住了,她看了看周围乱糟糟的环境,嘴角抽了抽,在这儿啃鹅腿?环境太美,她不敢吃。
“我们去那边。”魏央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指了指不远处一家卖盆栽的小花店。
那家店门口摆满了绿植,干净清爽,还放着几张供客人休息的小凳子。
两人走到花店门口坐下,许之微打开盒子,油光红亮的烧鹅腿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她咬了一口,皮脆肉嫩,汁水在口腔里爆开。
好吃!
吃到一半,她突然停住了,有些疑惑地看向魏央,“为什么我要先吃?”
魏央看着她鼓着腮帮子像只小仓鼠的样子,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你太瘦了,多吃点肉。”
回去了,以周春桃的尿性,哪怕这肉是许之微出钱买的,许之微多夹几块,那脸色绝对好不了。
他们农村的家长,对于孩子的钱,有着极大的占有欲,觉得孩子的收入,都应该属于他们。
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子女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上,子女的收入应该收归公中,统一支出。
很多外面打工的,每个月都把大部分工资打给家里,身上只剩点生活费,有时多支出了点工资,甚至会被家里责问。
周春桃土生土长的塘头村人,虽然她的孩子还没有出去打过工,但周蕴觉得她不会是那个例外,许之微身上的钱,或许在周春桃看来,就应该上交,归她管。
魏央看得透透的,他不想眼前的女孩吃亏,有好吃的,当然先紧着她先吃了。
许之微被他那专注的目光盯得有点不自在,手里的鹅腿突然变得有些烫手,“你要吃吗?”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虽然她吃相还算文雅,但这毕竟是她咬过的,上面还有牙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