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今夜不回家》是作者“栀栀很忙”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明之行任西桐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年龄差、双洁】卖乖金丝雀vs假绅士爹系任西桐十几岁被送出国,说是要好好培养她,后打听到亲爹要在她二十岁时把她嫁到别家做小,她决定靠自己雄起。伦敦街头一辆京牌迈巴赫,她酒壮人胆,拦了下来,大言不惭的要跟着那个男人。京北明家三爷,精英教育中的佼佼者,二十七岁,是一众名媛的春闺梦里人。-不多时,京北城上流圈子传出小道消息,那位三爷身边有人了,皇城脚下的四合院养着,每天流水似的补品用着,要什么有什么。在明之行身边待了一年多,西桐在心里蛐蛐:他是真爱我还是想当我爹?毫无缝隙的管教让她透不过气。终于,二十岁生日前夕,西桐跑了。-订婚宴上,没等到她的联姻丈夫,却等来了一身西装革履的男人。他温柔的笑:“我的西桐啊,该怎么惩罚你好呢,你也依赖我的,不是么?”西桐怒道:“依赖不是爱!”明之行完全褪下平日的绅士形象,强势呼之欲出,“爱才能产生依赖。”-不过是家里养了个孩子。一个时时刻刻都要上心的顽皮孩子。...
明之行任西桐是霸道总裁《金丝雀今夜不回家》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明之行话语轻飘,唯恐再激起她的眼泪和不悦,但无形中也在引导她的思绪,“桐桐想去吗。”西桐点头,终于肯看着他的眼睛,眨眼间又一颗泪珠落了下来,濡湿他的衣料,“是交换生的欢迎会,我想去。”明之行吻掉她的眼泪,双手捧住她的脸,额头相抵,鼻息泛泛,“可以。”西桐达到自己目的了,主动用鼻尖去蹭她的,嘴角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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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行捞过她放在小茶几上的水杯,喂她喝了口,低声,“你慢慢说,我听着。”
西桐撒完一通火之后,又变成受惊吓的金鱼,惯性用手背粗糙的抹一把脸,深吸一口气,“开学那天晚上,学校有一个小聚会,我想去。”
她不否认,现在这会就是在撒娇,在利用自己的眼泪夺取想要的东西。
“我能问是什么聚会吗。”明之行话语轻飘,唯恐再激起她的眼泪和不悦,但无形中也在引导她的思绪,“桐桐想去吗。”
西桐点头,终于肯看着他的眼睛,眨眼间又一颗泪珠落了下来,濡湿他的衣料,“是交换生的欢迎会,我想去。”
明之行吻掉她的眼泪,双手捧住她的脸,额头相抵,鼻息泛泛,“可以。”
西桐达到自己目的了,主动用鼻尖去蹭她的,嘴角染上点点笑。
“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明之行亲了亲她,让她也尝到眼泪的咸涩,“继续学大提琴,好吗。”
学一门乐器很辛苦,他知道。
小家伙相当米虫,他自然也是养得起的。
但她不排斥大提琴,说明没到讨厌的地步,那就可以坚持。
他不希望以后她回想起曾经,总觉得一片混沌。
至少有东西,有人曾在她的生命里占据一小部分。
“好,我答应你。”西桐回吻他,毫无章法的啃咬,玩闹居多,“那我们算和好了吗?”
明之行洞悉她所有的小动作,将她揽入怀里。
窗外树上栖息的鸟扑了走,秋风渐渐凉了,橘红晚霞铺满大地,枫叶在空中打着旋往下落。
“没吵架哪来的和好。”他说。
小家伙的心思总是好懂的,即使再怎么想掩藏,对明之行来说都很容易瞧出。
这大概就是猫的心思藏不住。
这场单方面的吵架以一个吻告终。
西桐受不住他的咬合,也受不住他的故意撩拨,尤其是脱了马甲卸掉几颗扣子,露出一抔伶仃的锁骨,又故意沉声勾她说话时。
吻的七荤八素,意乱-情迷。
什么都没做,又像是什么都做了。
待到霓虹灯起,风扫残叶,她身上的气息全然被男人的冷冽给覆盖,又打上他特有的烙印。
“桐桐还记得上次答应的事吗。”唇瓣分离间隙,男人的嗓音如被砂纸打磨过般沙哑。
侧腰处的拉链已经松了开,娃娃领下的风光绰约若现。
如蜜蜂索取花蜜,蝴蝶掠过花丛,空气散漫着特有的甜香,还有花瓣被摘取的指痕。
“嗯…记得。”西桐瘫软在他怀里,霞光好似在她脸上落脚,又不是自然的红,而是荷尔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祟,“要陪你出去。”
明之行闷沉的笑,抚平她裙子上的褶皱,再是细密的亲吻安慰,“好孩子,有乖乖听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