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林晚赵招娣的小说推荐《七零:知青挨冻?我在林场吃肉》,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小说推荐,作者“wesd”所著,主要讲述的是:林晚带着物资空间,穿成了七十年代北大荒林场的一名知青。别人眼里的林场:大雪封门,啃冷硬窝头,冻得像鹌鹑,苦得想回城。林晚眼里的林场:天然冰箱,野味遍地,关起门来,日子红红火火!只有傻子才去苦哈哈地争工分。林晚只想把破木屋改成恒温安乐窝,窗台上养绿植,地窖里囤满肉。闲来无事,那一锅滋滋作响的铁锅炖大鹅,馋哭了隔壁一众知青;随手进趟山,带回来的“土特产”更是让所有人都红了眼。大家都等着看林晚这个“娇小姐”在林场活不下去。结果等到最后,她不仅把自己养得白白嫩嫩,还顺手拿下了那个传闻中全林场最凶,最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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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知青挨冻?我在林场吃肉 阅读精彩章节
借着雪地那惨白的月光,林晚往下一看。
这一看,她身上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但紧接着,心里那块大石头又落了地。
门口蹲着的,不是人,也不是狼。
而是一只通体金黄、只有胸口有一撮白毛的小兽。
身长不过一尺,尾巴蓬松巨大,此时正人立而起,两只前爪像人一样搭在一起,冲着门缝的方向不停地作揖。
黄鼠狼。
在东北,这玩意儿有个更响亮、也更让人敬畏的名字——黄大仙。
老一辈人常说,这东西有灵性,记仇也记恩。
要是它上门讨封或者讨食,千万不能打,也不能骂,得敬着。你要是得罪了它,家里鸡犬不宁那是轻的,搞不好还得生场怪病。
林晚虽然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但穿越这种事都发生了,她对这种天地间的灵物自然存着一份敬畏。
“原来是黄大仙驾到。”
林晚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看这小东西的毛色,油光水滑,在月光下泛着金光,一双黑豆似的眼睛里透着股子精明劲儿,一看就是有些道行的。
它似乎是闻到了屋里残留的肉味,饿急了,才壮着胆子来敲门。
而且看这小东西毛色光亮,眼神灵动,并没有攻击性,反而透着一股子......饿坏了的可怜劲儿?
也是,这几天大雪封山,连兔子都找不到食,更别说这小东西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打开门的一条缝。
那只黄皮子并没有跑。
它看到门开了,那双黑豆般的眼睛瞬间亮了,前爪作揖作得更勤快了。
“既来之,则是客。”
林晚没打算驱赶。
在这深山老林里,结个善缘总比结个冤家强。
她意念一动,从空间熟食区里拿出了一只烧鸡。
这可是正宗的德州扒鸡,酥烂入味,连骨头都是香的。
她直接撕下了半只,带着大鸡腿的那种。
“吱扭——”
门开了一道缝。
门口的“黄大仙”显然被吓了一跳,嗖地一下窜出去两米远,警惕地盯着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