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谋已久!我的老公早就迷上我》主角沈棠盛南洲,是小说写手“淼淼雨”所写。精彩内容:在所有人眼中,那位嫁入豪门的女子温婉得体,是完美妻子的典范。然而只有她的丈夫清楚,这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大家闺秀,实则是个爬树摸鱼样样精通。顶替他人完成这场婚姻的第二个年头,她终于厌倦了伪装。某个夜晚,她向丈夫坦白了一切——自己不过是个冒牌货。出乎意料的是,丈夫将她轻轻拥入怀中,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与宠溺:“我早就知道真相。从你小时候从树上掉进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你。”原来命运早在童年时就已埋下伏笔。那个在树枝间轻盈跃动的身影,早已深深印在他的记忆里。如今每当她又一次从树上跌落,他总能稳稳接住这个永远充满活力的心上人。这段始于替代的婚姻,最终成全了一场命中注定的相守。...
小说《蓄谋已久!我的老公早就迷上我》,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沈棠盛南洲,也是实力派作者“淼淼雨”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好香!没有比饥饿时的鸡腿更让人幸福感倍增的东西了。要不说卖火柴的小女孩出现的幻觉都是火鸡呢?沈棠是个很尊重食物的人,立刻开启沉浸式炫饭模式。一个鸡腿快速炫完后,就去消灭狮子头。狮子头用筷子夹碎跟米饭搅拌在一起,让每一粒米饭都裹上狮子头的酱汁...

蓄谋已久!我的老公早就迷上我 免费试读
“还好。”沈棠不客气的坐到餐桌,拿起一个鸡腿小啃一口。
好香!
没有比饥饿时的鸡腿更让人幸福感倍增的东西了。
要不说卖火柴的小女孩出现的幻觉都是火鸡呢?
沈棠是个很尊重食物的人,立刻开启沉浸式炫饭模式。
一个鸡腿快速炫完后,就去消灭狮子头。
狮子头用筷子夹碎跟米饭搅拌在一起,让每一粒米饭都裹上狮子头的酱汁。
配着黄瓜丝一起吃,香喷可口还不腻,绝了!
中途,沈棠也不忘临幸其他菜品。
腰果炒虾仁儿、西湖牛肉羹,还有她中午必吃的酸辣土豆丝。
盛南洲见沈棠一口接着一口忘我吃饭的样子,不禁怀疑他们吃的到底是不是一锅饭。
他还是头一次见吃饭吃这么香的女生。
可问题来了。
吃这么多,怎么还这么瘦呢?
拿筷子的手骨节分明,一点肉没有,胳膊那么细一点,血管都清晰可见。
锁骨也十分明显。
她好像很喜欢穿露锁骨的衣服。
沈棠吃的有点热,鼻尖渗出一层细汗,亮晶晶的。
她逆光而坐,能清晰的看到耳朵上的一层绒毛以及分布在耳廓上的血管。
盛南洲一边吃饭一边观察沈棠。
突然觉得自己碗里的饭都比平常香了不少。
见她米饭见了底,问:“够吃吗?”
“够的够的!”沈棠点点头。
抬眼一看发现盛南洲碗里的米饭才吃了三分之一,而自己的,已经见底了。
好尴尬啊~
但,不能浪费粮食!
沈棠装作没看到,继续埋头闭着眼睛把碗里的饭彻底吃干净,这才放下了筷子。
说实话,其实没吃饱。
若不是盛南洲在,她还能再炫一碗米饭的。
别看她瘦,但她力气大消化快。
是吃不胖的天选炫饭人。
但俗话说,吃饭七分饱,健康活到老,沈棠靠在椅子上暗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安慰道。
她感觉头发有点松,于是指了指卫生间,“我可以借用一下吗?”
盛南洲点头,“嗯,当然。”
“那你慢慢吃。”
沈棠对着浴柜镜解开了橡皮筋,然后打开浴镜柜找梳子。
梳子没找到,倒是发现了一支口红。
还是用过的
口红的牌子很有辨识度,是这几天在各大平台上主推的新色号。
跟顾湘今天涂的颜色很像。
所以顾湘进出他这里是常事,今天只是被她恰好撞见的其中一天而已。
若是她今天没来呢?
接着沈棠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休息室的那张床。
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有种别扭的不舒服。
一方面她知道盛南洲不管跟谁在一起都跟她没关系。
她这个拿钱办事的冒牌货没资格过问。
为什么要难受呢?
最后沈棠把这归结为自己的使命使然后,终于与拧巴的自己达成和解。
对,在王桂芬的一千五百万到账前,她必须维护好跟盛南洲的关系。
她只是害怕到手的鸭子飞了而已。
一千万多万呢,谁丢了不心疼?
找到了足以说服自己的借口后,沈棠潜意识将埋藏在心底的秘密盒子重新埋起来。
她把口红放回原处,快速合上柜子,整理好头发走了出来。
此时,盛南洲已经将桌子收拾好,食盒端端正正的放在原处。
盛南洲见沈棠出来,将擦手的湿巾丢到垃圾桶说:“今天谢了,但以后不用这么麻烦。”
“公司的工作餐和加班餐都还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