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得知我是首辅外孙女后,前夫悔不当初》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陆辰”大大创作,陆辰白若云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夫君陆辰带着怀孕的表妹白若云回家,将一纸和离书扔在我脸上,逼我自请下堂时,整个永安伯爵府都等着看我这个商贾之女的笑话。陆辰将那封轻飘飘的和离书扔在我脸上时,他怀里那怀孕五月的表妹白若云,正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娇弱地依偎着他。“沈晚,签了它。”陆辰的声音冷得像冰碴,眼神里满是我从未见过的厌弃与不耐,“若云有了我的骨肉,我不能再让她受一丝一毫的委屈。”白若云的眼圈立刻就红了,她从陆辰怀里挣扎着要起身,...
陆辰白若云是《得知我是首辅外孙女后,前夫悔不当初》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陆辰”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到那时,你猜,整个京城,有谁敢和首辅大人的外孙女抢东西?”我的话,字字诛心。陆辰彻底瘫软在地,面如死灰。是啊,我若是不买,根本没有人敢买。这座宅子,最终只会被官府以一个更低廉的价格,甚至是以抵债的形式,直接划归到我的名下...

得知我是首辅外孙女后,前夫悔不当初 阅读精彩章节
我的话,像是一块巨石,投入了死水般的伯爵府,激起了陆辰眼中最后一点求生的涟…涟漪。
卖掉宅子!
这是他们现在唯一的活路!
尽管这意味着将祖宗传下来的基业拱手让人,是奇耻大辱,但比起背负二十七万两的巨额债务,被官府追逼,全家下狱,沦为京城最低贱的囚犯,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卖!
我卖!”
陆辰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顾不上膝盖的剧痛,连滚带爬地跪行到我面前,卑微地仰视着我,那姿态,比街边的乞丐还要不堪,“沈晚……不,夫人!
求您大发慈悲,买下它!
价格……价格一切都好商量!”
我笑了。
我走到他面前,缓缓伸出两根手指,轻描淡写地道。
“两万两。”
陆辰脸上的希冀瞬间凝固,他失声尖叫起来:“两万两?!
这宅子,连地带府,市价至少是八万两!
你这是趁火打劫!”
“是吗?”
我环视着这空空如也,只剩下梁柱和空墙,如同被洗劫过一遍的府邸,语气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如今它在我眼里,连两万两都不值。”
“我出价买下它,不过是可怜你,念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给你和你的家人留一条活路罢了。”
“你若是不卖,”我话锋一转,声音里带上了森然的威胁,“张大人会立刻将你们全家下狱,查封此地,公开拍卖。
到那时,你猜,整个京城,有谁敢和首辅大人的外孙女抢东西?”
我的话,字字诛心。
陆辰彻底瘫软在地,面如死灰。
是啊,我若是不买,根本没有人敢买。
这座宅子,最终只会被官府以一个更低廉的价格,甚至是以抵债的形式,直接划归到我的名下。
而他们一家,将会在暗无天日的大牢里,度过屈辱的余生。
“我……我卖……”他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这两个字,每一个字,都带着血和泪,带着无尽的悔恨与不甘。
周氏在屏风后听到这个价格,再也承受不住这接二连三的致命打击,喉咙里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彻底晕死过去。
这一次,是真的晕了,连王院判都懒得再多看一眼,只是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张敬效率极高,当场就命人从早已吓得魂不附体的伯爵陆秉德那里,取来了房契和地契,逼着手脚发软、浑身颤抖的陆辰画了押,按了手印。
白纸黑字,这座承载了永安伯爵府百年荣光的百年老宅,从此,姓沈。
我拿着那份还带着陆辰指印上血污的房契,走到了府门口,对着外面成百上千,把整条街堵得水泄不通的围观百姓,朗声宣布。
“从今日起,此地,不再是永安伯爵府。”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地看着我,等着我说出这座宅邸的新名字。
陆辰也抬起头,眼中带着一丝残存的好奇和无尽的屈辱,他想知道,我会如何用这座宅子,来继续羞辱他。
我微微一笑,声音清越,传遍了整条长街,也清晰地传入了京城每一个角落。
“此地,将改名为‘警世园’。”
“我将散尽千金,邀请京城最好的说书先生和戏班子,入驻此园,每日开讲,茶水点心,一概免费。”
“讲的,便是那永安伯爵府,如何忘恩负义,如何贪图富贵,如何为谋夺发妻百万嫁妆,与人珠胎暗结,行那鸠占鹊巢的无耻之事,最终落得个家财散尽,沦为京城最大笑柄的……故事。”
“我要这京城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何为背信弃义,何为引狼入室,何为……自食恶果!”
轰!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
所有人都用一种看疯子,又看神人的眼神看着我。
太狠了!
这简直比杀了陆家满门还要狠毒一万倍!
这是要把陆辰和他整个家族的耻辱,用最生动的方式,永远刻在京城的历史上,日日传唱,年年诉说,让他们永生永世,都活在这片阴影之下,不得翻身!
陆辰的眼睛瞬间瞪得血红,布满了血丝,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似乎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直勾勾地看着我,看着我脸上那灿烂而残忍的笑容,一口心头血猛地喷了出来,整个人直挺挺地向后倒去,彻底人事不省。
他被我这最后一击,这诛心之计,彻底击垮了。
然而,就在众人以为这场大戏即将落幕之时,长街的尽头,再次传来了一阵比刚才首辅仪仗更为喧嚣,甚至带着喜庆的锣鼓声。
一支更为庞大,更为豪奢,简直闪烁着金光的队伍,正浩浩荡荡而来。
那队伍前头,高举着一杆用金线绣着一个巨大“沈”字的大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旗帜下,一个我以为早已葬身鱼腹,却比记忆中更加意气风发,更加神采飞扬的身影,翻身下马。
他身着万金难求的异域锦袍,腰间玉带上镶嵌的宝石比鸽子蛋还大,身后跟着的,是上百名抬着沉甸甸金丝楠木大箱的精壮护卫。
他一眼就看到了我,那张被南海的风霜雕刻得愈发硬朗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爽朗至极的笑容,声音洪亮如钟。
“女儿!”
“爹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