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带球跑了六年,我成了自己的替身》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歪头猫”大大创作,楚茵柯庭砚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破镜重圆男主念念不忘追妻火葬场男主为爱发疯,整顿京圈】【男主前期隐忍,中期病娇,后期发疯】-楚茵也没想到,自己能摘下高岭之花。啊不对,是那朵花自己贴上来的。可她是个皮肤黑,骨瘦如柴、前后平A,一头短发的假小子。这柯庭砚的审美确实新奇。楚茵和他地下相恋三年,却在母亲去世那天,意外得知柯庭砚有个白月光,楚茵当晚就跑了。她跑回京城,改名为时茉,发现肚子里有了柯庭砚的孩子......-时隔六年,时茉身上过敏去医院看皮肤科,没想到会是柯庭砚看诊。他语气淡漠疏离:“把衣服脱了。”柯庭砚没有认出时茉。因为她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假小子了!后来一次次偶遇,柯庭砚总觉得,这时茉身上处处有楚茵的影子。-再后来,柯庭砚得知楚茵“死”了,整个人疯了。六年的信念崩塌,他感觉自己摇摇欲坠。他冒雨去时茉家中,闯入家门,将她抵在墙上。威逼利诱:“时茉,跟我一年,多少钱随便开。”他太想念楚茵了。而眼前的时茉,有楚茵的影子。“这一年,你就是楚茵,我要你做一年的楚茵。”之后的每一晚,时茉都能听到柯庭砚睡着后喊着自己曾经的名字。“茵茵......”时茉后怕,如果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就是楚茵,会怎么做.........

《带球跑了六年,我成了自己的替身》,是作者大大“歪头猫”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楚茵柯庭砚。小说精彩内容概述:这个声音说的没事,柯庭砚最熟悉不过。以前,楚茵总是这么说。他故意忘记她的生日,想让她生气,然后制造个惊喜。结果那天过了十二点,她都没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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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叹了口气,一句话也不说了。
时茉今天穿了件白色马海毛宽松毛衣,上面毛毛的,很软很甜的样子。
白色很衬她,这让她的皮肤在拐角的灯光下愈发地耀眼。
柯庭砚自认为不是颜控的人,但看到时茉的样子,还是不经意心跳乱了半拍。
柯庭砚赶紧收回视线,垂下眼眸的时候,看到她毛绒绒的毛衣上有被烟烫掉的痕迹。
长长的白色的马海毛烧焦了一块,隐约能闻到焦味。
“你的衣服。”
时茉抬头,顺着柯庭砚的目光看向自己手臂处,白色的毛衣有一小块黑掉了。
因为整件毛衣是白色的,所以被烟烫掉的痕迹就非常明显。
时茉想说没事的,实在不知道自己该用哪种嗓子,索性也不伪装了。
反正柯庭砚没认出自己,总不能靠声音就认定她是楚茵吧。
况且,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早就忘了她的声音才对。
这一次,时茉用自己的本音大大方方回答,“没事。”
说完就要往楼上走。
这个声音说的没事,柯庭砚最熟悉不过。
以前,楚茵总是这么说。
他故意忘记她的生日,想让她生气,然后制造个惊喜。
结果那天过了十二点,她都没发作。
柯庭砚说,昨天是你的生日,我忘记了。
楚茵说:没事,我知道你很忙。
故意把她的手机掉水里,想给她换个最新的苹果手机。
她会淡定的把手机从手里捞出来,淡定的说,“没事,我拿吹风机吹下就好。”
所以,时茉说的这两个字,就像带着电流的锤子,一下一下敲击着柯庭砚的心脏。
“噗通......噗通......”
柯庭砚感觉自己快死掉了。
激动得快死掉了。
不知怎地,行为比大脑先做出了选择,他伸手拉住时茉的手,喊住了她,“时茉是吧?”
时茉手心有些冒汗,难道他认出自己来了?
佯装淡定:“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