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太子爷,不及忠犬保镖香》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邱秋宋之凌是作者“佚名”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我是个小瘸子。没爹没妈,吃百家饭长大。有一天晚上,我摆地摊回家,在小巷口捡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流浪汉。他很可怜,跟我一样没有家。我把他捡回出租屋,掏光积蓄治好他的病。我以为只要对他足够好,就能成为我的家人。有一天,一群保镖包围了我的出租屋。他们说,我捡回来的流浪汉是京圈太子爷。「邱秋,要不是我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算计,又怎会沦落街头,被你当作流浪汉捡回家?」「想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往后我们两清了。」我垂着头,不敢看太子爷的眼睛。「我……我可以要一个男人吗?」太子爷冷嘲热讽,把随从身材最魁梧的保镖扔给了我。「拿去,往后我们不拖不欠。」后来……太子爷夺回家族企业,传出与京圈千金联姻的喜讯,风光无限。我把保镖宋之凌留在身边,没想到,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再见面,太子爷眼尾猩红把我逼到墙角。「秋秋,我不要千亿家产,我只要你。」我摸了摸微微隆起的小腹,嗤笑一声:「你们,我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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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只有一室一厅,是整个城中村最便宜的。
宋之凌好看的眉头几乎拧成结。
「让我一个大男人睡房间,你睡沙发?」
我用力点头。
过去一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霍堔睡房间,我睡客厅沙发。
他嫌弃我原来的木板床太硬,我还给他买了床垫。
软乎着呢。
「我睡沙发,你睡房间。」
宋之凌不等我搭话,径直走到沙发躺下。
他长得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八以上。
蜷缩在沙发上,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
我想了想,去房间的衣柜翻出一套新衣服。
「这是我以前给霍堔买的,他嫌颜色不好看,没穿过。」
「如果不介意,送给你穿吧。」
宋之凌瞄了一眼,眉头再次皱起。
「谢谢。」
他不喜欢,却还是礼貌收下了。
不像霍堔,从头到尾都没跟我说过一句谢谢。
罢了,都过去了。
只要霍堔过得好,不枉我花光积蓄救他。
就这样,宋之凌在出租屋住了下来。
他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爱说话,时刻紧绷着一张脸。
陈婶说,宋之凌长得好像电视里的蛊惑仔。
脾气又臭又硬的那种。
所有人都怕宋之凌,包括隔壁喜欢偷看我洗澡的老王。
可是我不怕他。
他人其实蛮好的。
早上我去批发市场买鸡脚,宋之凌一直陪着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