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连载中的古代言情《婚礼时热吻伴郎,勾他朝暮缠绵》,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陆朝珏许慕欢,故事精彩剧情为:【夫妻同穿书重生双洁高甜京圈豪门青梅竹马养成】相爱十年,许慕欢死在陆朝珏怀里。他抱着她,声音颤抖祈求:“慕慕,你走慢点,等等我……”再睁眼,许慕欢穿成了狗血虐文的女主。好的是陆朝珏也在。坏的是陆朝珏没有记忆,还口口声声我把你当妹妹,甚至亲手绑了个男人送给她。没关系。就算他不记得,她也要让他想起。从那时起,夜里枕他怀,白天坐他腿,时时刻刻要亲亲要抱抱。他皱眉说我把你当妹妹,她也只是弯唇轻笑:“没关系,我也把你当哥哥,毕竟我很快就要结婚了。”她缠着陆朝珏替她选婚纱,和她试拍婚纱照。最后她吻上他唇,在他深邃的目光中轻柔低笑:“明天婚礼,我应该会这样亲吻新郎,所以先试试。”那天晚上,陆朝珏就做了个梦。梦里他和许慕欢相依为命,相爱十年,最终她死在他怀里。夕阳落下,他哭着求她别离开他。睁开眼时,夜已散去。他疯了般赶去婚礼现场,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拉她入怀亲吻她唇。“慕慕答应过我,要走慢些,等等我……”他眼角湿润,声音颤抖,“慕慕不要我了吗?”许慕欢眼泪也落下,可她笑着说:“不是啊。”她回应他的吻,轻声温柔:“我要你,只要你。”我的心诉说此言,反反复复,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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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慕欢:“……”
和阿珏一样无聊。
也是,本来就是一个人。
算了。
大中午确实不适合喝酒。
还是等晚上好了。
她到底还是把果汁接过来,重新踢掉鞋子躺上沙发窝回他怀里,一边喝果汁一边继续看拍卖。
陆朝珏只是开始看了看,然后就没什么兴趣了,他只垂眸看着怀里的女孩。
她懒洋洋靠着他,双腿搭在沙发上,侧身半躺着靠在他怀里。
乖得不得了。
前提是,她不是来替别的男人选礼物。
每看到一件适合男性的珠宝,她就会问他,“四哥,你觉得这个好看吗,喜欢吗?”
“这颗钻石用来做领带夹应该很好看。”
“这颗宝石镶在手表上应该还不错,低调又奢华。”
陆朝珏听她说着,心口越来越沉,他看都懒得看,眼也不抬,不管她说什么,都是三个字:“不好看。”或者“不喜欢。”
被否定了好几回后,许慕欢就忍不住无语,“你们男人眼光也这么挑剔的吗?”
她从他怀里偏头瞥他一眼,眼神很无奈,“这也不好看,那也不喜欢,怎么这么难伺候?”
陆朝珏看进她眼底,她这眼神倒是显得他在无理取闹。
他暗暗自嘲。
她如果是送给他,他自然什么都喜欢的。
可别人,大概确实没有他这么好伺候。
他抿唇不语,许慕欢又看回屏幕,正好看到了那对黑宝石袖扣被送上台。
主持人笑着介绍,说这对黑宝石虽然并不是特别稀有,可这对袖扣是设计师文笛的封关之作,再也不会有的绝品。
许慕欢轻挑眉梢。
文笛。
不就是最后和宋叙举办婚礼那位吗?
所以说,女主从头到尾都是人家play的一环。
她冷冷勾唇。
陆朝珏自然也听到了介绍,终于没忍住抬眸朝显示屏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