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回12岁,不想低调想为国争光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落笔于华 角色:季禾茉佚名 《重回12岁,不想低调想为国争光》是网络作者“落笔于华”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季禾茉佚名,详情概述:小金点儿没告诉季禾茉的是:系统之间是可以抢占宿主的!如果被其他系统抢占宿主成功,失败的系统就会进入一段时间的休眠如果成功抢占的系统能力再强一些,性格再坏一点,失败的系统甚至还会被迫销毁小金点儿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不行!它不能允许有人来抢它的宿主!”它暗暗给自己鼓劲:“既然已经得到先机就要速战速决!”小金点儿跳到季禾茉的手上,撒娇卖萌道:“偶们丫起粗花吧,伦家已经准备吼滴啦!”季禾茉毫不留恋的...

第4章 李青青!一件重要的事! 在线试读


言多必失,欲哭无泪。小金点儿在一番讨价还价,极限拉扯之后,以签订三个心愿值,并改名金二蛋儿为代价,终于让季禾茉暂时把这事儿翻篇了。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哥小二黑,还在不知疲倦的说着,来来回回。季禾茉踩着粉红色的露趾拖鞋,好心情的哼着小曲拎着笼子,把不肯让自己耳根清净的八哥鸟放到阳台。真棒!让太阳感受鸟儿的聒噪,让鸟儿感受太阳的毒辣,她自己则是要去舒舒服服的吃根雪糕。

H市是草原上的城市,拥有着世界闻名的草原,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牛羊。奶制品则是这里别具风味的特产。舌尖上浓郁奶香,醇厚微甜的冰凉感让季禾茉享受的眯起了眼睛。相比起这纯奶大雪糕,前世奢侈的球哈哈和薛糕糕都弱爆了!

毫无形象的瘫在沙发上吃着雪糕,季禾茉觉得自己需要把所有的情况再梳理一下,她隐约觉得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忘记了,毕竟隔了10年的时间,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22岁的季禾茉和12岁的季禾茉很多细节还是有区别的。好在开学就是初一了,进入新集体自己真有什么不一样也不会引起太大注意。

“铃铃铃...”

卧室的座机响起来,季禾茉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去接电话。毕竟这时候,通讯方式还很单一。

“喂,您好。”

“茉茉,咱班毕业聚会定在周日中午,你看咱俩几点走,还是我去你家找你呗!”

季禾茉有点懵,正斟酌着如何回答,电话那边又传来女孩子的声音:“你别忘了,明天咱俩要去打耳洞!”

李青青!

知道打电话的人是李青青,季禾茉也放松下来,大夏天一起抽风去打耳洞的小作精也确实没有其他人了。

订好明天李青青先来家里找自己,再一起出去玩,季禾茉愉快的挂断电话。

李青青是季禾茉重生前最好的朋友。

也是季禾茉二年级转学过来,第一个和她说话的人。两个人从小玩到大,是那种对方生病请假,自己就算背着沉甸甸的书包爬六层楼也要去告诉她作业,而且也不会被记仇还会让你留下吃饭的朋友。

后来季禾茉去篮球训练队训练,李青青正常上了初中,即便两个人不经常在一起但相互之间的联系依旧不断。感情真实,一点也不塑料。

打耳洞是两个人说好的纪念小学毕业,迈入青春期,见证友情的有意义的行为。为此还特意扔了一张纸币,看是正面朝上立刻去打,还是背面朝上休息一天再打。结果纸币一扔,直接被风吹走,跑了两条街才拿回来。

果然,没有一个人能逃的过,中二的青春期。

想到两天以后要去的毕业聚会,季禾茉不禁开始犯愁,10年了,真的分不清楚哪个名字对哪张脸。不过,有青青在,自己少说多吃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另外篮球培训队是小学毕业前来招收的自己,应该快下发入队通知了,到时候找个借口回绝就可以了。这辈子休想让自己再做一次嫁衣!

小学的结业考试自己成绩不错,初中分班应该可以分到重点班级。倒是青青,之前她没有进重点班,初中毕业就去读了卫校,自己上大学的时候她都开始在医院的各个科室实习了。

重活一世,季禾茉想着,不仅自己要变强,也要帮自己身边的好友变强。只是如果她想偷懒,那自己就需要变得更强,最强!罩着她!

季禾茉的家庭并不穷困潦倒,也没有大富大贵。是那种不追求山珍海味,不追求奢侈名牌可以衣食无忧的家庭。

妈妈徐林芳是医生,爸爸季海志是水泥质量监管师,都是稳稳的铁饭碗。季禾茉仔细想了想,好像一直到自己毕业,爸爸妈妈的工作也都是安安稳稳的没有什么变动。

现在的这个房子是季禾茉二年级的时候搬过来的。虽然是六楼,也不大,但是从阳台就能看到小学校园的操场。大概就是摔个跟头就到学校的距离。

再向前走10分钟就是初中,H市那时候刚开始实行学区房,妈妈徐林芳当机立断的就定下来买了这个房子。

就这60平的房子也是掏掉了爸妈两个人的老底,还把当时住着的平房卖了。季禾茉记得应该是从自己大三那年开始,H市开始响应政策进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之前住的平房和周边都被政府规划在内。还是要想办法买点这种在规划内的房子。不努力只收租的日子,虽然混吃等死,但是爽呀!

现在的家,也确实有点小了,虽然再过三年,爸妈靠努力也换了新房子,但是自己要有能力让他们提前享受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这房子原本是两室一厅的规划,愣生生的变为了三室....!!!季禾茉终于反应过来,她忽略的那件重要的事是什么了!

爷爷!

爷爷现在还没有去世!

季禾茉小时候和爷爷在一起的时间最久。爸爸妈妈都是工薪族,都需要按时上班。家里只有爷爷带着她到处溜达教她认字读书。

爷爷是老红军,拿过枪上过战场的。还因为识字认字从一个小兵慢慢成为营长。爷爷的肋骨,后背都有枪伤,左手小指被炮火炸断了一节,整个左手的灵活性也不好,但是爷爷每次讲到的时候都很骄傲。

爷爷说他经历过三次生死,还活着是幸运儿。而他那些在炮火中死去的战友是实实在在的英雄,可能现在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们了,但他会记得。爷爷有个小本子,里面记得工工整整,他说那是他参加过的所有战役,和他所有的战友。

没事的时候,爷爷总会坐在那,戴着他的眼镜一页一页的翻着。其实爷爷可以留在B市的,再不济也可以去当时工业生产的中心L市,在办公室喝喝茶水看看报纸。可是他偏不,硬是要拖家带口的来到偏远还没有开发的H市,躲清净。

爷爷有四儿两女,老一辈不亲子女在爷爷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只是家里上上下下,包括那些八竿子都碰不上面的亲戚都知道老季头脾气倔,却最宠着他那小孙女季禾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