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对小说《未婚夫的初恋》非常感兴趣,作者“佚名”侧重讲述了主人公沈雪松玥玥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我爸喜出望外给我俩一千万,让我买套房作为给我的新婚礼物。他说既然人家男孩子愿意嫁进来,怎么也不要委屈人家。以后还得他带孩子,把家里的一切打点好呢。一个女人要是想有好的事业发展,一个贤内助是不可少的...

未婚夫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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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入赘,爸妈让我选套房子。
结果我问售楼小姐问题,她一概闭嘴不答。只围着我未婚夫狂献殷勤。
她说得嘴都干了,男友却指着另一个低头抹泪的女销售。
「想要我买,让她来介绍!毕竟要不是当年她有眼无珠,我也买不起 2500 万的楼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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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江浙沪的独生女。
我爸妈从小就教育我,千万不许我远嫁。
在我好说歹说的劝说下,男朋友终于同意入赘。
我爸喜出望外给我俩一千万,让我买套房作为给我的新婚礼物。他说既然人家男孩子愿意嫁进来,怎么也不要委屈人家。
以后还得他带孩子,把家里的一切打点好呢。一个女人要是想有好的事业发展,一个贤内助是不可少的。
我觉得我爸说得很有道理,去之前,我跟男朋友商量,这套房就写我们俩的名字,就当作我们的婚房,总得给他一点保障。
沈雪松揽着我的肩膀,一脸真挚:「老婆,只要我们能结婚,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的,我的就是你的。」
我向公司请了半天假,跟男友去了售楼处。
为了庆祝今天买婚房,我还特地开了一辆我哥的劳斯莱斯。
路上我还兴致勃勃和沈雪松说,我已经找好了一个熟悉的销售。
可男友却一个急刹车,把车停在了路中间,人也愣愣地看向马路左侧。
我疑惑催促他:「走啊?前面还有 500 米的距离呢。」
他薄唇紧抿,半晌开口:「这对面枫叶小区的楼盘也不错,玥玥,你不是最喜欢枫叶吗?我们去看看。」
我喜欢的是玫瑰,什么时候说过自己喜欢枫叶了。
沈雪松该不会是记错人了吧。
2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雪松直接把车停到了对面枫叶小区的售楼处。
拉着我的手就下车了。
他以前一直进退有度,从未如此反常。
所以我问了一句:「你怎么了,雪松?」
原本站在别墅售楼处门口迎宾的一个销售听到我的喊声,忽然抬眼望了过来。
这一眼就看到了我旁边的男朋友,脸上划过错愕。
她的目光移到了我们俩紧紧握住的双手上,我让她看得浑身都不自在,总感觉怪怪的。